迟耀云家庭背景_迟耀云 纪检组长_迟耀云简历(58)

电脑杂谈  发布时间:2017-05-14 15:09:24  来源:网络整理

而传统中国的法的观念主要以“刑”为核心和内容,在法律制度方面,主要有“德主刑辅”、“礼法并用”、立法等差、良贱有别的立法指导思想,形成了“诸法合体、民刑不分”、刑律为主的法规体系,产生了强加义务、漠视权利的法律内容以及与此配套的各项制度。在法律意识方面,皇帝口含天宪,法自君出,皇权至高无上不受任何制约。法律的作用只在于治民、治吏,而非体现正义、维护权利。正因为如此,古代官吏审案,惊堂木一响,被审者无论有理无理先跪在大堂上,毫无尊严可言。

从近始,中国的法律和司法观念逐步与现代文明接轨。然而由于长期处于战乱或极左时代,三十五年前的中国,中国的法治建设长期处于停滞乃至退步的状态之中。所以,十多年前中国的法官开始使用法槌,表面看是形式上的细小变化,其实反映了我国法律功能和司法理念正在悄然发生变化,是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的司法改革的一个动态缩影。是中国司法实践的一个可喜进步。

然而,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中国司法改革的步伐却始终难于迈开实质性的一步。之所以难于迈开实质性的一步,最关键的原因是法槌的举落常常受制于党力部门,法官成了被牵线的木偶。更糟糕的是:强行干预司法者,要么是自身有伤人史或劣迹的“老虎”,要么是权力寻租者,要么是与民争利的地方权力部门!如此现象在中国举不胜举,严重破坏了司法的公正性,使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荡然无存。而前几年在国内引起轰动的肖传国一案,便是典型的案例:

近日,一篇《“锤子”斗舟子,背后是“老虎”?_》的文章在国内一些大门户网站传开。文中透露了这样一个令人惊愕的消息:

“7月29日6点,决定对立案审查。晚上21点30分,著名媒体人士郭国松发了一条微博:‘今天再透露一个信息:所谓肖传国袭击方舟子,原本连治安都无法构成,而且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肖传国参与,结果因为康师傅批示,立即变成了上级直接督办的大案,凭空制造了一个陷害中国顶级医学专家的刑事。”

《“锤子”斗舟子,背后是“老虎”?_》一文详细地讲述了肖永国教授被陷害的。其中,肖传国下面一番话很具反思价值:

“当时专案组长查清后告诉我是轻微伤,归系统处理,次日再见问我是不是得罪高层,要‘轻刑快判’。我一医生,党员都不是,想得罪高层我够得着吗?即使把强加给我、但没被法庭认定的‘十万雇凶幕后主使’全算在我头上,也就够治安处罚5天。”当时,配合专案人员抓戴建湘的当地说,“你们这次可闯了大祸,连书记都批示了。”

如果说肖传国对自己的辩护不足于说明什么的话,2010年10月28日,中国法学会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赵秉志教授接受《法制日报》采访时的一番话,却具有客观、公正性的一面:

2011年1月18日,北京市副检察长马剑光对该案表示,方舟子遇袭案按寻衅滋事罪起诉后,有声音认为该案应是故意伤害罪。如果按故意伤害罪得分析“打在什么部位、伤口有多长、几厘米等特别严格的规定,伤情检验后被定级”,但方舟子遇袭案“差一点,不够。”而寻衅滋事罪是“对素不相识的人,没有什么缘故,去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方舟子遇袭案,就连受害人之一方玄昌的代理彭剑,也对该案的神速侦查终结表示质疑:人刚抓了很快就进入检察程序,“指控罪名有误,而且未考虑我方重新鉴定申请和延期审理的申请,那么快地开庭,我方当时表示了严重不满。”

2010年10月29日,该案在石景山不公开开庭。一直审到下午三点多,审不下去了,因为法理矛盾太多。于是法官宣布闭庭,择日重组合议庭再审。然而肖传国回忆说:“可下午5点多忽然来人又把我押回法庭,当庭宣布判决结果:判处拘役5个月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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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藤和树
      加藤和树

      如果说以前让你们来大陆投资是为了发展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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