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挡不住的陈文军 广西司法、全国冤案之首!!!为何没能引起高层的严肃关注??尊敬的各位领导、网友:2013年11月11日中国青年报、全国各大网站刊登、转载“消失的第二枚头”文章冤案,我就是本文中的被害人和广西东兰王子发冤案、广西北海渔霸冤案、广西北海孟荣展冤案、广西合浦4.12冤案、广西钦州吴正德冤案、广西教师文崇军冤案、广西桂林阳朔书记冤案的受害人一样震惊全国,但新闻媒体、网站曝光8个月来,此冤案仍然没能引起高层领导的严肃关注,可以看出:本案已经演变成一起俺盖与事实;权力与法律;人民独立审判与排除巨大干扰之间的尖锐斗争。毫无疑问的是人民荒唐的判决显示:本案权力战胜了良知,干扰战胜了法律;我除了必死的以命相搏的决心,除了子子孙孙都要申诉到底的决心外,在本案巨大干扰面前,即使泰山压顶也永远不放弃对法律的信任,伸冤到底到死的信心。相信:人世间自有良知,苍天怎不铮眼?冤案怎能不昭雪?广西司法令人触目惊心!我原是广西横县局一名优秀,中员,十大破案能手、优秀人察。1998年我在侦查破案中发钱引诱下大量私放已逮捕关押的罪犯;以出国为由敲诈勒索香港老板美金;为和所充当保护伞,收取保护费;违反规定挪用公款购买超标的;他们身为党员,处级领导干部即带头执法犯法。
为了严肃党的纪律、为了国法的尊严,1999年8月我忠实履行职责向上级举报了局长罗名进、政委杨有群受贿、涉黑情况并附有证人证词、录音带证据,要求上级机关立案侦查。想不到由此我陷入了万劫不复的境地,组织上不但不立案侦理,反而对侦查举报的我疯狂伪造证据,诬告陷害我在1996年3月13日执行公务中开杀人并于同年9月7日晚对无辜的我执行逮捕;9月8日办案人员覃永新、冯伟,在没有对我讯问情况下,将事前他们自己伪造、书写好了的所谓我杀人口供笔录,强逼我签字,我宁死不屈,拒绝在笔录上签字,他们就采用刑讯逼供方式疯狂侮辱、威胁,辱骂!说什么:“今天不签字就打死你”并强逼我在他们的笔录上签字,他们为了阻止我事后举报9月12日又暗中指使看守所里的犯人对我疯狂毒打至伤,9月13日我满身伤痕、跪着、哭着向检察院控诉横县局执法犯法的滔天罪行,然而万万没有想到身为检察官的蒙开庆不但不受理反而对我疯狂威胁、辱骂,强逼我交代杀人,我没有杀人无法交代!他又对我百般侮辱、威胁。横县人民9月30日开庭审理了此案,公诉机关指控我1996年3月13日执行公务中开杀人,但即没有我开杀人物证—弹丸、弹壳、没有弹鉴定结论证实是我的击中死者,没有被告人我杀人的口供(他们的笔录不敢在法庭上出示)甚至连最简单的击现场图都没有,1999年11月23日横县人民不尊重事实、不需要证据,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我有期徒刑十年,我向南地中院上诉,他们不调查,不开庭,不审理、不尊重事实、维持了原判,我坚决不服向广西高院申诉,他们依然无视党纪国法,不需要证据,驳回了申诉,维持原判。
广西三级认定我开杀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是即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开杀人!不知道他们所谓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认定从何而来?他们包庇罪犯、陷害无辜、执法犯法、官官相护,无视党纪国法。在此还要特别指出的是此案从始至终都有权、钱交易的重大嫌疑,案发后曾有人扬言此案花一百万元搞定,可见办案、领导受贿了多少?如果没有权、钱交易?没有任何证据的假案能通过广西三级的一致有罪认定吗?因此办案人员在权钱诱惑下,在受贿涉黑的局长、政委幕后操纵下,把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开杀人的冤案办成了所谓罪证如山的铁案,天大奇冤!千古奇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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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呢
可以说这是在筛选优秀人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