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因侦查举报高层领导受贿涉黑引起的打击报复陷害案,十五年来,我忍辱负重、背负着无辜的杀人罪名,被开除了公职、开除了党籍,有理无处伸,有苦无处诉!但我从没有放弃反对,申诉的勇气和决心。2010年4月22日南宁市中级人民刑一庭领导和法官告知:“此案认定你杀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是一起冤假错案,横县当年不该处理你”。但事后没有任反决定,无奈我只好继续申诉,2012年8月3日,南宁市向我告知:此案现由市复查,然而二年过去,复查没有任何结果。一个中国“十佳优秀人察”、“十大破案能手”就因为侦级领导干部的受贿、涉黑而从此遭受疯狂、沉重的打击报复,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十五年来我受尽了屈辱,白眼、冷落、由昔日分子闻风丧胆的警界英雄变为世人吐骂的杀人犯、四处漂泊,生活无着落、无钱、无房,无工作,这一切的一切都因坚决反对所引起,我作为一名党员,难道忠实履行职责错了吗?无论我怎样申诉,组织上置之不理,我就像一叶孤舟无法找到回家的路,党啊你在哪里?你为什么把反对的勇士拒之门外?难道我满胸热血报效国家有罪吗?2013年8月中国青年报记者到广西横县原案发地进行了调查采访,原局副局长梁立轼对记者说:“当年我是分管预审的副局长,此案材料我全部看过,从此至终没有事实证明陈虹霖开杀人,局的材料是假的,是伪造套上去的,当年我也劝他们不要这样做,但他们不听我劝告。
证人覃正怀向记者证实:1996年3月13日执行任务时,我从始至终都在陈警官身边,陈没有开杀人,1999年局覃永新独自一个人来找我取证并伪造了陈虹霖开杀人的证词笔录,我发现后立即说陈虹霖没有开杀人,但覃永新说:“不要紧的,我们这是救他”,并以我侄女正在报考为由威胁我说:你侄女正在报考也需要我们局帮助的,你就签了吧!就这样我在覃永新的威胁下在这份上签了字,至使陈虹霖所长蒙受了不白之冤,十几年来我很后悔,希望组织上还陈所长清白。当年村民证人黄绥进接受了记者采访,他说:1999年横县局都是他们自己先写好证词笔录才拿来村委会再通知我们7—8个证人去统一签字,统一吃饭就走了,对于证词笔录里的内容我们根本不知道,我本人得签过2次笔录,至于是谁开打死人不知道。综上所述:证人对新闻媒体的曝光说明了当年局伪造证据,诬告陷害我开杀人,铁证如山!广西三级人民给我认定的罪名是不能成立的,所以认定的所谓事实都是无中生有,都是人为的通过大量子虚乌有的口供捏造出来的。该案是一起在全国范围内重大的罕见的、具有重大影响的冤案,是全国上下各级政法机关以壮士断腕之举,在下大决心,下大力气纠正和防止冤假错案的同时正在发生的一起重大冤案。通过此案证据给我们提示:
1、没有客观证据是冤枉最重要的征兆,这是千古不变的第一定律。2、无数的司法实践证明,仅凭笔录,尢其是前后矛盾的笔录,谁都不能够定案。3、没有客观证据的谁都不能定案。4、本案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开杀人,广西三级人民认定我开杀人更是无稽之谈。 5、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6、本案诸多程序严重违法。尊敬的领导、网友们:这是一个党员的真诚告白,也是一名人察的血泪控诉!我因侦查举报即遭受公开、疯狂、伪造证据,诬告陷害杀人而无辜惨遭法律追诉的严重情况,此案的背后黑手是局长罗名进、政委杨有群两只老虎因受贿被举报为泄私愤而采取的疯狂报复,其次横县检察院检察长、横县人民院长、原南宁地区中级人民院长、广西高院院长4只大老虎背后的大力支持制假造成的冤假错案,这些处厅级领导干部凭借手中的权力,执法犯法、残害无辜,欺压百姓,制造冤案,但他们即没有受到法律的追诉!广西“老虎苍蝇”为何如此目无党纪国法?广西冤案全国之首!难道制造冤案的他们可以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吗?为何高层对广西一忍再忍?请问:此案谁来买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里去了?我作为党和培养多年的干部,一直认为只要踏踏实实工作,就是对党和的最好回报,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突然有一天自己因为忠实履行职责,反对被这样诬陷为杀人犯?无辜受从天而降、更想不到我没有倒在林弹雨、反恐战场上即倒在党自己人的魔掌之下!我们党人的口为什么要对着自己人?为什么??十五年过去,依然遭受如此的不白之冤!司法不公!司法!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谈何容易?为什么纠错难?难于上青天!造假案者,心比毒蝎!我希望能给无辜者对法律的信心,对司法公正的信心,更要对广西司法的严肃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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