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挡不住的陈文军不是现在越抓越多,是以前池中有鱼无人撒网。得过且过...你吃我也吃,不吃白不吃!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挡不住的陈文军
南宁市人民局:
南宁市人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南宁市人民纪律检查委员会 :
2011年9月11日南宁广发重工集团子公司南宁广发重工发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法人邓炯汉冒充原发电设备总厂法人韦志民非法使用原发电设备总厂法人公章.签名签发文件非法解除包括我在内的14位职工,南发总【2011】15号文件和发电设备总厂工会委员会公章,南宁广发重工集团覃天师[备注:南宁广发重工集团人力资源部部长]2010年8月15日冒充南宁发电设备总厂人力资源部科长2010年8月25日签字调字第[022]号。南宁广发重工发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副部长杜官华2011年3月16日和9月15日,冒充原发电设备总厂人力资源部盖公章开除职工。南宁广发重工发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电工车间赖启江2011年1-4月冒充原发电设备总厂电工车间领导对定子绕线班职工进行考勤(2008年原发电设备总厂[法人:韦志民]就已调到南宁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任(现已被调离或免去南宁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一职,南宁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振宇)原发电设备总厂法人根本就不存在【可以到南宁市人民及南宁市工商局查看档案】。2011年10月11日我接到南宁广发重工集团子公司南宁广发重工发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电工车间主任梁海冬的电话,以要生产场地为由,把属于我们原电气班放工具箱的仓库要腾出来,我上去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工具箱已经被撬开,里面的物品已经被人翻动过,明显地侵犯了我的权力,而至今那个仓库也并未用来生产使用,就是想把我们赶走了。也就是说:南宁广发重工集团覃勇一伙和南宁广发重工发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邓炯汉及杜官华长期非法使用原发电设备总厂和工会委员会的工章从事活动。
另外2012年3月12日,,确保退休职工2012年8月30日拿到养老金。此事恰恰说明了原发电设备总厂的职工是由南宁广发重工集团负责管理。
2012年5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下达民事判决书(2012)江民一初字第184号说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一、撒销被告发电设备总厂于2011年3月16日对原告潘利波作出的(通知);二、原告潘利波于2009年1月8日与被告发电设备总签订[劳动合同书]剩余期限(2011年1月4日至2011年11月3日共计10个月)继续履行;上述付款义务,义务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我拿着的判决去找邓炯汉,他也一口答应怎样判就怎样执行,但实际并没有这样做,2012年2月10日我与另外两位和我情况相似的工友一起去找原南宁发电设备总厂、总厂党委、总厂人力资源部、总厂工会,原南宁发电设备总厂工会委员会主席韦清光说:[现任南宁广发重工集团工会委员会副主席]南宁发电设备总厂工会委员会已不存在,总厂党委、总厂人力资源部、总厂工会,现归南宁广发重工集团管理,按照[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企业改制须同时建立健全工会组织,故原南宁发电设备总厂工会委员会早已不存在。
本文来自电脑杂谈,转载请注明本文网址:
https://www.pc-fly.com/a/jisuanjixue/article-47083-42.html
北洋海军成军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