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关于下达2009年度第一批专利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通知》(青知管
【2010】14号),发行人收到专项资金1,070.00元。
(7)2010年12月28日,根据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的《关于
2010年度专项资金拨付情况的通知》(青经信字【2011】3号),发行人收到
2010年扶持资金350,000.00元。
3、2009年度享受的补助
序号补助对象依据款项性质金额(元)
《关于下达的通知》
《关于下达青岛市城阳区二○○八年
2奖励资金50,000.00
度科技奖励项目经费的通知》
发行人《关于下达2009年度信息产业专项资
3专项资金300,000.00
金指标的通知》
《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
信息化部的通知》
合计1,620,000.00
5-2-112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工作报告
(1)2009年1月23日,根据青岛市城阳区科学技术局下发的《关于下
达的通知》(青城科字
【2008】35号),发行人收到科技经费200,000.00元。
(2)2009年7月16日,根据青岛市城阳区科学技术局、青岛市城阳区财
政局下发的《关于下达青岛市城阳区二○○八年度科技奖励项目经费的通知》
(青城科字【2009】18号),发行人收到奖励资金50,000.00元。
(3)2009年12月10日,根据青岛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下达2009年度
信息产业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青财企一指【2009】45号),发行人收到专项
资金300,000.00元。
(4)2009年12月25日,根据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转
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通知》(青发改工业
【2009】645号),发行人收到专项资金1,070,000.00元。
经核查,发行人享受的上述补助主要为专项资金、扶持资金、奖励资
金等,系地方为支持企业发展根据自身财力制定的优惠政策,所有符合条
件的企业均可获得相应的补助,不存在前述优惠政策与现行法律、法规不
一致的地方。
本所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所享受的补助的优惠政策有相应的法
律依据,履行了相关批准程序,所享受的政策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根据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以及本所的核查,发行人及分公
司近三年来均纳税,没有因违反税收法规受处罚的情形
(1)2012年2月7日,青岛市城阳国家出具《证明》,内容如下: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包括其前身“青岛国恩科技发展”)自
2009年1月1日以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能够遵守国家税收相关法律法规,依
法进行申报纳税,执行的税种、税率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没有偷税、逃税、抗税、漏税、骗税和拖欠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因
为违反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的情形,其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均合
法、合规、真实、有效。”
(2)2012年2月6日,青岛市地方城阳分局出具《证明》,内容如
5-2-113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工作报告
下:“青岛国恩科技股份(包括其前身“青岛国恩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自2009年1月1日以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能够遵守国家税收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申报纳税,执行的税种、税率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没有偷税、逃税、抗税、漏税、骗税和拖欠税款等违法违规行
为,没有因为违反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的情形,其享受的税收优
惠政策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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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加收你1两鲜肉的钱
“甲午战争”120年后的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