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款规定:“以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材料等实物资产投入的,注册会计
师应清点实物,验证其财产权归属。实物的作价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在
资产评估确认或价值鉴定或各投资者协商一致并经批准的价格基础上审验。”
2011年7月29日,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出具了《核实青岛国
恩科技发展成立时王爱国、丁希帮所投实物资产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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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国恩科技股份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工作报告
告》【鲁正信评报字(2011)第0067号】,确认在评估基准日2000年12月15
日委估资产无账面价值,评估价值为56万元。其中王爱国投资的存货—原材料
ABS757染色20吨,评估价值为29万元;丁希帮投资的存货—原材料耐候
PP10吨,评估价值为27万元。该报告为核实国恩有限成立时王爱国、丁希帮
所投实物资产价值提供了价值参考依据。
经核查,虽然发行人前身国恩有限股东曾存在实物资产出资未经评估的情
形,程序上存在一定瑕疵,但已经当时工商行政主管机关核准变更登记,且其
当时所出资的实物资产价值已经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进行了核实。因
此,本所认为,国恩有限股东实物资产出资程序瑕疵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
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本所认为,国恩有限设立时的股权设置、股权结构合法有效,产权界
定和确认不存在纠纷及风险,合法、有效。
2、国恩有限股权变动情况
(1)2003年12月,第一次增资
2003年12月5日,国恩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国恩有限原股东王爱
国以货币增资100万元。
2003年12月10日,青岛元正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2003)青
元所内验字第12-033号】,确认截至2003年12月10日止,国恩有限已收到股
东投入的资本100万元。
2003年12月16日,国恩有限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国恩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元)持股比例(%)
1王爱国1,730,000.0086.50
2丁希帮270,000.0013.50
合计2,000,000.00100.00
(2)2006年6月,股权转让和第二次增资
2006年6月20日,国恩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国恩有限原股东丁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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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国恩科技股份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工作报告
帮将其所持股权共计27万股转让给徐波。同日,丁希帮与徐波签订《股权转让
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国恩有限13.50%的股权转让给徐波,股权转让价款为
27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已支付完毕。
2006年6月20日,国恩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新老股东增资300万
元,其中王爱国以货币增资277万元,徐波以货币增资23万元。
2006年6月22日,青岛仲勋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青勋所内验
字(2006)第06-072号】,确认截至2006年6月22日止,国恩有限已收到全
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300万元。
2006年6月22日,国恩有限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和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和增资完成后,国恩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元)持股比例(%)
1王爱国4,500,000.0090.00
2徐波500,000.0010.00
合计5,000,000.00100.00
(3)2009年12月,第三次增资
2009年12月15日,国恩有限股东会临时会议作出决议,同意国恩有限原
股东增资1,000万元,其中王爱国以货币增资950万元,徐波以货币增资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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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188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