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资产 14,483,357.01 15,493,207.13 1,009,850.12 6.97%
公司未根据该评估报告的评估值进行账务调整。
九、股利分配政策
(一)公司最近两年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公司采取、股票、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二)最近两年一期股利分配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股利分配事项。
(三)公开转让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公开转让后的股利分配政策按照公司一般股利分配政策执行。
十、公司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其他企业的情况
(一)子公司基本情况
1、安徽捷隆的基本情况
子公司全称 安徽捷隆信息科技
子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章祺
住所 合肥市高新区天通路 14 号软件园 4 号楼 207 室
成立日期 2009 年 12 月 4 日
注册号 340106000036652
经营范围 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网络工程,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屹通科技持股 100%
安徽捷隆成立于 2009 年 12 月 4 日,注册资本 200 万元,其中自然人章祺出资 19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5%;自然人王月娥出资 1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
2009 年 11 月 25 日,安徽恒谊事务所出具了皖恒谊验字(2009)1336 号《验资报告》,截止 2009 年 11 月 25 日,安徽捷隆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200 万元。
2012 年 7 月 11 日,安徽捷隆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章祺将其在安徽捷隆的出资 190 万元转让给屹通科技;同意股东王月娥将其在安徽捷隆的出资 10 万元转让给屹通科技。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止,安徽捷隆注册资本 200万元,其中屹通科技出资 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2、合肥锋也的基本情况
企业全称 合肥锋也软件科技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周凯
住所 长丰县陶楼乡南北街南段西侧
成立日期 2011 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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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看到系统有更新提示
就是为了使别人活得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