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根据《制度》第十八条,公司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之基本情况;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如适用);
(三)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说明和关联人基本情况;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包括成交价格与交易标的账面值、评估值以及明确、公允的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以及因交易标的特殊而需要说明的与定价有关的其他特定事项;若成交价格与账面值、评估值或市场价格差异较大的,应当说明原因。如交易有失公允的,还应当披露本次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利益转移方向;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交易价格、交易结算方式、关联人在交易中所占权益的性质和比重,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等;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包括进行此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真实意图,对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等;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八)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有助于说明交易实质的其他内容。
5、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具体安排
根据《制度》第十九条,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人以垄断采购和销售业务渠道等方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商业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公司应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予以充分披露。
根据《制度》第二十条,公司的资产属于公司所有。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公司监事至少应当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了解公司是否存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提请公司董事会采取相应措施。
根据《制度》第二十一条,公司发生因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可能造成损失的,公司董事会应及时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保护性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及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股东在主要供应商或客户占有权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不存在在主要客户中任职或占有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说明书出具之日,除公司董事章祺担任子公司安徽捷隆执行董事或占有权益的情况。
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止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止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
截止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八、报告期内资产评估情况
2013年6月18日,召开股东会,聘请上海众华资产评估以2013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资产进行评估,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评估净值作为股份公司股本的参考依据。2013年8月7日,上海众华资产评估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沪众评报字〔2013〕第350号),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减率
资产总额 25,875,026.05 26,884,876.17 1,009,850.12 3.90%
负债总额 11,391,669.04 11,391,669.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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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不止我一个人觉得Luna变了
奶粉是干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