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和发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公司由新天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和改制后公司的业务流程没有发生本质变化,改制后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增加制订并完善了一系列的生产、销售制度,使得业务体系及内控更加健全。公司业务流程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三、主营业务基本情况之(三)主要经营模式”。
(七)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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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2010年6月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没有发生重大的变化,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企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二关联交易(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二)经常性关联交易”。
(八)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是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10年6月由新天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公司承继了新天有限所有的资产、负债及权益,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权属及负债的变更均已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公司已合法拥有相关权利。
(九)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独立运作,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体系,完全具备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资产
公司由新天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承继了新天有限所有的资产、负债及权益。公司合法拥有完整的独立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土地、房屋、、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等资产。公司对其所有资产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并实际占有和支配该等资产。
2、人员
公司有独立的人事、工资、福利制度,聘用生产经营所需的研发技术人员、生产人员和营销人员等。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的聘用和管理。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生和任职。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财务人员未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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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务
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合格的财务人员,建立完整的会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独立纳税。公司的财务活动、资金运用由经营管理层、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独立作出决策,由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会计核算业务。
4、机构
公司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等决策、监督和执行机构,各机构均独立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并依照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规范运行,公司不存在与股东或关联企业机构混同的情况。
5、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智能计量仪表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目前,公司已形成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系统,不存在依赖或委托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产品销售、原材料采购的情况。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体系和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二、资产重组情况
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公司设立前,为缓解产能对新天有限发展的影响,取得土地、房产、资金进行产能的扩建,2008年新天有限吸收合并瑞信安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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