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为公司今后快速发展创造了条件。
(3)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没有借款,除2009年、2008年发生少量利息支出外,
只有因办理业务发生的手续费支出、汇兑损益和利息收入。
4、营业外收支情况
(1)营业外收入
最近三年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1年1-6月2010年度2009年度2008年度
补助166.27165.2035.0025.00
超税负返还82.38536.76--
奖励收入----
河南新天科技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其他-1.85-0.32
合计248.64703.8135.0025.32
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是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补助,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
较小,具体情况如下:
A、2008年度,根据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郑开管【2008】9号
文件,收到快速成长企业奖5万元;根据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郑开会
纪【2008】24号文件,收到2007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
立项和经费20万元。
B、2009年度,根据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郑开管【2009】19号
文件,收到特殊荣誉奖励3万元;根据郑州市知识产权局、郑州市财政局、郑州
市科学技术局郑知【2008】28号文件,收到专利资助资金0.8万元;根据郑州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郑开管【2009】65号文件,收到2009年第二季度
展销会展位费补助0.9万元;根据郑州市财政局郑财办预【2009】378号
文件,收到企业技术中心补助资金30万元;根据郑州市知识产权局、郑州市财
政局郑知【2009】27号文件,收到专利资助资金0.3万元。
C、2010年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嵌
入式软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92号】,公司自2009年10月起销
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时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
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的有关规定,软件退税期间为自2000年
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
新天科技于2009年10月取得了由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下发的非嵌入式
软件登记证书,于2009年12月24日和2010年7月2月取得了由河南省工业
和信息化厅下发的四种产品的嵌入式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因此,2010年开始享
受软件产品超税负返还款,并报税务机关备案。2008年和2009年无增
值税超税负返还款。
河南新天科技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2010年公司取得超税负返还款536.76万元,占公司同期利润总额的
11.88%。报告期内,公司扣除包括该部分税收返还款在内的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53.00万元、1,588.48万元、3,262.15
万元,增长率分别为110.95%、105.36%,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因此2010取得的超税负返还536.76万元,不会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10年发行人收到的超税负返还款536.76
万元是真实、合法的,不会对发行人盈利能力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产生影响。
经核查,申报认为:2010年,发行人收到的超税负返还款
536.76万元是真实、合理的。由于发行人2008年和2009年未享受超税负返还款,2010年以后由于新的软件退税规定还没有颁布,发行人能否继续享受超税负返还款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将2010年度超税负返还款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更能反映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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