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额的 30%缴存保证金,同时以自备电站电费收费权/电费收益权及其项下应收账款为本项目贷款提供质押,其中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500.00万元。
抵押加质押借款详情:
银行抵押加质押借款 207,500.00 万元系公司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以实物资产
(包括其合法拥有的 1500吨/年多晶硅生产线以及光伏产业循环经济建设(一期)项目建成的固定资产)价值 453,280.62 万元提供抵押担保,以其合法享有的光伏产业循环经济建设
(一期)项目自备电厂富余上网电量的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其中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50,000.00万元。
银行抵押加质押借款 232,560.00 万元系公司孙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
分别以其子公司哈密华风新能源发电、木垒县新科风能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新特华光发电、木垒县华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哈密风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巴楚县华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乌什华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可以抵押的哈密东南部山口特变电工 150MWp 光伏发现项目建成后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特变电工木垒老君庙风电
场一期 49.5MW风电项目建成后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克拉玛依乌尔禾区 20 兆瓦并网光
伏发电一期项目建成后的实物资产(土地使用权、房产及机器设备)、木垒县 20 兆瓦
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建成后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新疆哈密风电基地项目景峡第六风
电厂 B区 200兆瓦风电项目建成后的实物资产(土地使用权、房产及机器设备)、特变电工华光喀什巴楚一期 20 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建成后形成的资产(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和房产)、特变电工华光阿克苏乌什一期 20 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建成后形成的资产(机器设备),并以上述公司享有的电费收费权及其项目的全部收益提供质押担保,其中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600.00万元。
银行抵押加质押借款 361,115,448.75 元系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其子公司
右玉县华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和合法享有的电费收益权及
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对右玉县华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0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2)长期借款利率区间
借款类别 利率区间(%) 备注
抵押借款 3.3500-4.9900 本期无外币长期借款
质押借款 4.9000 本期无外币长期借款
信用借款 2.6500-4.9000 本期无外币长期借款
抵押加质押借款 4.9000-5.3900 本期无外币长期借款
30.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1)应付债券
单位:元 币种: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中期 0.00 700,000,000.00
合计 0.00 700,000,000.00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债券名称 面值总额 发行日期 债券期限 发行金额
中期 1,000,000,000.00 2011.04.29 5 年 1,000,000,000.00
中期 700,000,000.00 2012.05.15 5 年 700,000,000.00
合计 1,700,000,000.00 1,700,000,000.00
(续上表)债券名称
期初余额 本年发行 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
本年偿还 其他减少 期末余额
中期 0.00 0.00 18,459,726.12 0.00 0.00 0.00 0.00
中期 700,000,000.00 0.00 18,743,506.84 0.00 0.00 700,000,00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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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诞生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