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剑子都属于此道中的高手,我们小学六年就是这么打发过去的,但我们俩从来没有较量过,因为两虎相斗肯定两败俱伤。我们是朋友,谁哽屁了另外一个都会伤心。
5.我和剑子在第一次离家出走(四)
剑子的强项是格斗类游戏,他信奉的名言是“与人奋斗,其乐无穷。”我看着他挤进人群心想自己也不能这么虚度光阴了,赶忙去寻找自己生命中的意义。应该说我是一个热爱脚踏实地的孩子,我喜欢那种一关一关征服的游戏,而今天它们都被比我更厉害的家伙占据了;他们神色安详,一边杀着幻想中的敌人,一边快乐的吐着烟圈。估计父母不来踢他们的屁股或者自己不脑溢血死在那里他们是不会撤离的。我满心欲望可浑身冰凉,郁闷地在这天堂里转圈。走到柜台和老板买了盒烟,点着一根之后塞到嘴里,一股辛辣而又甜美的烟雾冲进了我的咽喉。我的嗓子像被一根大铁棍撑开之后又被无数只爪子撕裂般疼痛,不由大声咳了起来。当时我还小,和只大白兔一样纯洁,觉得这样很丢人,好半天没敢抬起头,可最终发现根本没有人在意我,就连老板娘也笑眯眯地看着天花板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心想这个世界完了,人与人之间太冷漠了。很长时间之后,我才明白对你板着张脸是很正常的,真要是一个个盯着你看那你就完了。
我从老板七岁的孙子手里抢走了手掌游戏机,坐在墙角里一个人玩方块。老太太冲过来怒视着我说你怎么能抢小孩子的东西?我说这是游戏机吧?是游戏机我付了钱为什么不能玩?估计老板也认为我的话有道理,叹息地摇着头,走开了。
砌好一层层方块,不要有失误,让它们消失,让它们全部消失,没什么值得我伤心,这是现在唯一值得我高兴的事。
在手掌机“你是笨蛋”的叫声中我迎来了晚上。天完全黑了。我大脑一片空白,看见什么都是模糊一片。心中所有的灵感都被这该死的游戏浪费了,我摇摇晃晃地去找剑子。哪里有一大群人围着的话他肯定在里面。我猜得没错,他已经破了记录——连胜十七人,正在不时发出惊叹的人群中红着双眼痛击敌人。我对他说:“我们走吧!”他像是根本没有听见。我心里咒他赶快输掉,他果然被对手打败了,失败者剑子莫名奇妙地望着我:“你刚才说什么?”我没理他,走到柜台让老板退掉自己一下午都没用上的那些,我对老板说你送我一个吧,老顾客,也该优惠我一个了!老板给了我一个,我塞进剑子的口袋,告诉他那是上帝送给他的礼物。他一脸茫然,估计还沉浸在失败的惨痛之中。
我们走出小巷,在豪华的高楼大厦之中往前走。刚下过一场雨,天空很干净,这座像棺材一样的城市忽然闪闪发光,我想这城市里还有许多的漂亮姑娘,她们的脸和这座城市一样一成不变美丽并且无聊。
我们找了一个小巷里的旅店冲了进去,让我进去的理由是它挂在门外的招牌是小巷里破尿布一般的幌子中最干净的一面。有一个男人在柜台里面看电视,我问他多少钱一个床位,他告诉我双人间二十五块钱。当他把钥匙扔给剑子时我盯着他看,心想要是蟋蟀少了两只触须的话那就是他了。我至今仍然记得那间令人恶心的小屋,但实在找不出一个你们能接受的词来形容它,我只能说一个脏字实在无法包容里面丰富的内容。剑子倒是并不在意,纵身扑到了床上,可没想到那被单下面就是硬木板,看着他大叫一声痛得打滚的样子我哈哈大笑,笑完才想起我们还没有吃饭。我买了两碗方便面,泡开之后,香气腾腾,好吃看得见。
因为怕得传染病,我俩谁也没有脱衣服就躺下了。在黑暗中,在冰凉的潮湿里,我们没有情绪交心,安安静静地躺着,一句话也不说。剑子不一会便打开了呼噜,我闻到一股骚味,那是从我枕头里散发出来的。没有激动与兴奋,或###天我还会好奇,但此刻我只想大哭。
我是因为害怕英雄报复我才离家出走的,实际上英雄与我之间也并无深仇大恨,我甚至有一段时间跟他走动的还算亲近。英雄一家住着几间低矮、阴暗并且潮湿的房子,我去他家玩时要在一大片似乎风一吹就要倒的房子中七拐八拐很长时间。可他家的街门气派得惊人,门上涂着的油漆如同西瓜汁一样鲜红,永远散发着新鲜的汽油味道。上面钉着许多金的钉子,呈几何形状包围着一张老虎的脸,老虎嘴里还叼着一只铜环;两扇门上一边一个,表情比英雄可爱多了。我每次站在他们家门口时先扇两张老虎脸几个大嘴巴,然后才用铜环扣击大门,大喊:“英雄,我来找你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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豈不皆大歡喜
说明美帝也是不想事件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