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往后的日子要不好过了,我考虑了一下,决定先给自己找个稳妥些的临时靠山。他们队伍里还有一个人让我觉得很有意思,据说姓王,是个胖得很有性格的男人。
为什么说他有个性呢?不提那口麻溜儿的京片子,一般的胖子都很忌讳别人说他胖,但这个人就很坦然,伙计们都叫他胖爷,据说他还老跟伙计们炫耀他一身神膘的传奇故事,看得出是个活得豁达的人。另外,我觉得他应该跟失忆前的我关系很铁,因为当初他是第一个破门而入的人,而且他时不时会在我面前不经意地流露出非常熟稔的态度,也很了解我的一些小习惯,就连乱侃打屁的风格和节奏都特合我意,我凑上去勾搭他,我们俩臭味相投,很快便打成一片。
我趁机挑了个没人的空当,偷偷问看起来比较好说话的胖子,问他是不是我失忆前欠了粉红衬衫很多钱,现在我失忆了,忘了保险库密码,还不上,他才那么生气的?
胖子斜着眼看看我,阴阳怪气道:
“你欠他的可不是钱,是他发小的一条命。”
我吓了一跳,心说这下完了,卖身我都赔不起了。只能问:
“多大仇啊。我醒来就觉得自己的身体素质和脑子里的一些知识不像常人能有的,你说我失忆前是不是个杀手啊,毙了那粉红衬衫的哥们,现在我虎落平阳了,他不会是要把我治好了再带回去关在他家地下室折磨我一辈子吧?”
胖子“嗤”地一声被我气笑了,喃喃道:“也不知道脑残是好事还是坏事,你这脾气倒是有点变回以前的德行了,不过胖爷我怎么总觉得你更像个神经病了呢,别是治疗的时候哪根筋搭错了。”
噢,敢情早在我失忆前旁人就觉得我是个神经病了?这倒也是条挺有用的消息。我心说。
…………
当晚,我靠坐在VIP病房宽敞的窗台上,静下心,梳理这一天下来得到的所有信息。
真实?抑或欺骗?这些我都不在乎,也懒得去分辨。我发觉伴随着失忆,我自己似乎已经失去了全部的好奇心,只是不安而迫切地,想替自己在这世上尽快寻觅到一个,能容我继续活下去的位置,不言大小,不论贵贱。
失忆醒来的第一天夜里,外面下着很大的雨,风旋着水滴洒落,刮起白茫茫的一片。寂静的病房中,除了自己小心的呼吸,入耳的,全是潇潇的雨声。
我睡不着,就那么靠着,听了一整夜。
【三】三年
之后,又过了三年。
一切似乎都重新回到了原有的轨迹。
我是吴邪,是狗五爷的嫡系长孙,更是道上有名的吴家佛爷。
我有个特好的哥们,姓王,是北京潘家园著名的腕儿爷。他人特豪爽,一身神膘,虽然时常有些不正经,但打起架来不要命,这三年里每到最危急的时刻,只要我身边有人,一定是他。
他喜欢西湖醋鱼,喜欢花姑娘,喜欢明器,喜欢侃大山,据他喝醉后自己说的,还喜欢跟我这神经病做一辈子的兄弟——我都失忆成半脑残了,他还愿意捧着颗真心对我,其实我心里特感动。但我就是不知道他看上我哪点了,因为我既没觉得自己对他有多好,也不会自恋地认为自己的魅力值高到突破天际,所以我心里总有些慌,怕受之有愧,于是总忍不住小心翼翼、掏心掏肺地对待这个嘴不留德的死胖子。
我还有个特土豪的发小,姓解,是老九门后辈中难得的天之骄子,精通易容缩骨,一身轻身功夫尽得上三门二月红真传,年纪轻轻便牢牢踞着解家少东家的交椅,为北京道上的土夫子们敬畏。他有豪宅,有豪车,有很多别人穷尽一生也无法得到的东西,但他过得并不开心。长时间的接触下来,我觉得这个人的性格倒是跟我有些类似,往日里话不多,把玩着手机,脑子里不知道在想什么,看上去一派无辜,下手却狠辣得惊人。
第一次知道他就是纸条上写的“小花”时,我缓了半天劲都没敢接受事实,到最后几乎是被他拿顶着脑袋逼着继续管他叫小花,说是叫“花儿爷”显老,要借此缅怀他的青春年华。但我知道他只是不习惯,或者说不希望我跟他太生分。
当然,说起他就不得不提一下那个整天挂着副黑眼镜的男人。据说我这一身过人的身体素质都是被他用雷霆手段硬逼出来的。但要说他是我师傅,倒还不如说他更像我的一个好友,至少我在他面前不用做什么防备,能安心地托付他去完成一些重要隐秘的事,有小花的担保,无需担心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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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以练手
好吧我也来加油了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