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大会在召集、召开等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据规定由聘请的
对股东大会进行见证。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以及其他与投资者利益相关重大事项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表决,关联股
东在关联交易事项审计时实行回避表决,保证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开、公正、公平以及合理原则。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由七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董事会人员构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以勤勉尽职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会负责和报告工作,按照法定程序召集、召开董事会以及执行公司股东大会所做出的各项决议。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职责明确,并分别根据《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开展工作,报告
期内,专门委员会整体运作情况良好,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关于监事与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由三人组成,其中,职工监事一人,公司监事会成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公司监事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原则,依照《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关联
交易、内部控制及规范运作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对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起到
了积极作用。
5、关于信息披露及透明度: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信息知登记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合法尽职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负责人,同时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机构,公司的信息披露遵循“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公平”原则,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公司信息,公司所有应披露信息均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深交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公司在信息披露工作中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发生重大信息提前泄露的
情况。
6、独立性: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在人员、业务、资产、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
东桑德集团,控股股东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其股东权利,没有直接或间接干涉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及决策。公司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及日常经营管理机构均能独立运作。
公司治理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差异。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以及信息知登记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信息知登记管理制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信息知登记管
理制度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做好信息知登记备案工作。经自查,未发现 2014 年度公司内
幕信息知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因信息
知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或涉嫌交易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及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名称决议情况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1、审议《公司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2、审议《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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