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托管情况说明
为消除公司与控股股东桑德集团之间的潜在同业竞争,经与桑德集团协商,桑德集团同意由本公司对其实际控制的固
废类公司北京国中生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中公司”或“受托标的公司”)、湖北汇楚危险废物处置(以下简
称“汇楚公司”或“受托标的公司”)进行全部委托经营管理,并签署了《委托运营服务协议》。桑德集团拟将其所持国中公司
及汇楚公司全部经营性资产委托给桑德环境经营管理, 由公司向上述两家受托标的公司收取托管费,委托经营管理期限自
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到期后自动顺延,直至前述受托标的公司被公司收购为止。国中公司及汇楚公司根据
《委托运营服务协议》约定向桑德环境支付经营管理费。由于桑德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上述事项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事项。公司于2013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委托运营暨关联
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文一波先生在该项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对于公司该项受托经营暨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
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由于本项受托经营暨关联交易事
项涉及控股股东桑德集团的后续承诺履行,此项交易获得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
行使在该次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受托经营桑德集团所属上述两家固废类经营公司处于受托经营管理阶段,其运营架构及机制尚
在理顺中,公司将继续实施受托经营行为,定期对受托经营标的公司的特许经营业务变化情况进行评估,为未来股权收购提
供基础条件。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托管项目。
2、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
是否履行 是否为关
担保对象名称相关公告 担保额度 (协议签署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完毕 联方担保
披露日期日)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
0
合计(A1)额合计(A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0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度合计(A3)合计(A4)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
是否履行 是否为关
担保对象名称相关公告 担保额度(协议签署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
完毕 联方担保
披露日期日)
老河口桑德清源水 2014 年 072014 年 05 月连带责任保
2,1002,1009 年期否否
务 月 26 日27 日证
枝江桑德枝清水务 2009 年 062009 年 06 月连带责任保
3,6001,2008 年期否否
月 03 日04 日证
荆门桑德夏家湾水 2013 年 072008 年 09 月连带责任保
3,0005007 年期否否
务月 11 日30 日证
荆州桑德荆清水务 2013 年 072008 年 12 月连带责任保
9,9003,0008 年期否否
月 11 日28 日证
大冶桑德清波水务 2013 年 072009 年 07 月连带责任保
4,0002,00010 年期 否否
月 11 日29 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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