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2006)东中法刑初字第302号
公诉机关广东省东莞市。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许文星,男,1979年10月5日出生,壮族,文化程度初中,农民,户籍所在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上映乡温江村布伏屯组,系本案被害人。
诉讼代理人何建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人许立俊(别名许立振、许立进,绰号阿振、阿标、阿进),男,1986年7月19日出生,号码:45213119860719123X,壮族,文化程度小学,无业,户籍所在地为广西天等县上映乡佩光村茗屯。
辩护人郝明威,广东莞信事务所。
被告人黄荣宁(绰号小宁),男,1987年6月13日出生,号码:452131198706131216,壮族,文化程度小学,无业,户籍所在地为广西天等县上映乡温江村气屯。
指定辩护人邓少军,广东浩宇精英事务所。
被告人林良宁(绰号大宁),男,1981年12月10日出生,号码:452131198112101212,壮族,文化程度初中,无业,户籍所在地为广西天等县上映乡桃永村外品屯。
被告人黄功比(别名黄门工,绰号阿碧、阿必),男,1981年4月14日出生,号码:425131198104141230,壮族,文化程度小学,无业,户籍所在地为广西天等县上映乡温江村板江屯。
被告人许国庆(绰号阿杰),男,1987年2月5日出生,号码:452131198702051219,壮族,文化程度小学,无业,户籍所在地为广西天等县上映乡温江村未屯。
被告人农世良(别名赵志国),男,1983年12月18日出生,号码:452131198312181210,壮族,文化程度小学,无业,户籍所在地为广西天等县上映乡广原村溪屯。
被告人赵民枳(别名王珍、赵门志、王民吉,绰号阿局),男,1985年7月10日出生,号码:452131198507101217,壮族,文化程度小学,无业,户籍所在地为广西天等县上映乡温江村板江屯。
被告人许志愿(别名许国伟,绰号阿伟、阿酷、阿裤),男,1985年11月14日出生,号码:452131198511141270,壮族,文化程度小学,无业,户籍所在地为广西天等县上映乡温江村末屯。
被告人李善林(别名许世从、许世林、许世久),男,1987年3月3日出生,号码:452131198703031236,壮族,文化程度小学,无业,户籍所在地为广西天等县上映乡温江村布伏屯。
被告人许孔义(绰号大炮、阿保),男,1978年8月11日出生,号码:452131197808111211,壮族,文化程度初中,无业,户籍所在地为广西天等县上映乡龙密屯。
被告人闭国富,男,1981年10月10日出生,号码:452131198110101219,壮族,文化程度小学,无业,户籍所在地为广西天等县上映乡连加村更加屯。
上述11名被告人均因涉嫌犯抢劫罪于2006年2月1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14日被逮捕,现均押于东莞市看第二守所。
广东省东莞市以东检刑诉[2006]26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许立俊、黄荣宁、林良宁、黄功比、许国庆、农世良、赵民枳、许志愿、李善林、许孔义、闭国富犯抢劫罪,被告人黄功比犯故意伤害罪,于2006年7月1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组成合议庭。在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许文星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院组成合议庭,于2006年7月26日、8月21日分别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东莞市指派代理检察员张有胜出庭支持公诉,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何建文,被告人许立俊、黄荣宁、林良宁、黄功比、许国庆、农世良、赵民枳、许志愿、李善林、许孔义、闭国富以及许立俊、黄荣宁的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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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拉克是挺可怜的
或许会误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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