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反规定办理户口登记或久拖不决被媒体曝光,引发涉警舆情,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二)违反规定办理户口登记被自治区级以上单位督办查实的;
(三)本单位因违反规定办理户口登记行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百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人察,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追究责任。
(一)主动发现错误并及时纠正,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过错发生后,能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工作,减少损失、挽回影响的;
(三)因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三百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人察,可以不予追究责任。
(一)因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改变原有户口登记办理依据,或者出现新证据而改变原户口登记事项的;
(二)因法律规定不明确、有关部门解释不一致,致使户口登记存在争议的;
(三)因不可抗力致使户口登记差错的;
(四)因业务申请人的过错致使户口登记差错的。
第三百三十四条实行办理户口终身责任制,凡工作不认真、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假报户口、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等发生或者造成有关户口流失、人口信息泄露的,应当倒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凡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他人办理户口、件以及备存空白户口的,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的,追究刑事责任。
在违法违规办理户口、居民事项时,应当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规定。
第十九章附则
第三百三十五条各级可根据本规范,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更具体的实施细则。兵团可参照执行。
第三百三十六条本规范规定之外的户口登记事项,在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由各州、市、地结合本地实际在实施细则中明确。
第三百三十七条本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
家庭户:指共同居住生活,成员间具有亲属关系的。
集体户:指居住在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成员间不存在家庭关系的。
合法有效件:指居民、居民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出入境。
合法稳定就业:指被行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纳税的人员;从事自由职业,并在申报备案登记的人员。
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是指:满足居住生活条件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证》或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实际居住的;或在城镇范围内租赁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直管住房、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合法自建住房、集资住房、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就业单位名下住房、投靠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以及他人合法私有住房并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租赁住房协议的。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指房屋权属证明、国土资源和建设(房地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证、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直系血亲:指己身所从出的自然血亲(生育己身的各代血亲,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从己身所出的自然血亲(己身生育的后代,如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和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如养父母与养子女、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等)。
近亲属:指《民法通则》中规定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亲属关系证明:指、独生子女证、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收养证等法定,书、裁决书、相关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司法文书,以及记载并能够反映准确近亲属关系的人事档案等。
死亡证明:指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居民死亡推断书、和司法部门出具的死因鉴定通知书、人民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劳动合同:是指与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签订的制式劳动合同书。
务工单位:是指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国有、集体、民营、外资、合资、私营、事业等单位。
第三百三十八条本规范由新疆尔自治区厅负责解释。
第三百三十九条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3年10月29日制定的《新疆尔自治区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新公通〔2013〕75号)和2014年6月30日制定的《新疆居民管理工作规范》(新公传发〔2014〕187号)同时废止。国家有新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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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明不全
经济学教授谈光棍危机
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我们说
到你现在几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