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是否及时履是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不适用计划
是否就导致的同不适用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
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承诺的解决期限不适用
解决方式不适用
承诺的履行情况报告期内,湖南国投、湖南财信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五、聘任、解聘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事务所境内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事务所报酬(万元)
境内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七年
境内事务所注册姓名汪应华、许长英
当期是否改聘事务所□是√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不适用
聘请内控报告审计机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利安达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同时聘其为公司201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该事项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执行。聘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情况:2012年11月29日,公司与华融证券股份签署了关于《之保荐协议》,聘任华融证券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六、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事务所本报告期内“非标准审计报告”说明
监事会的说明:
利安达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已对所涉及的事项作了说明,经监事会审查,同意董事会对该事项所作的说明。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
独立董事的说明:
利安达事务所对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我们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如下:
赛迪传媒营业收入连续3年严重下滑,2013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亏损为2,270.23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6,702.19万元,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
对此,我们将督促公司董事会恪守职责,合理评估风险,为股东争取最大的利益。
七、处罚及整改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于2014年2月13日下发《关于对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4]4号)、《关于对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4]5号),对公司采取监督措施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公司根据北京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并积极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①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机构;
②加强公司人才储备,形成知识结构互补优势;
③积极并认真参加监管部门的各种培训;
④加强董监高等相关人员对《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⑤提高公司董事会团队综合决策能力;
⑥加强重要职能部门风险意识,确保履行职责,完善内部机制;⑦邀请监管部门和外部专家,针对公司重大事项“把脉诊病”,提出性意见。
七、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1、2014年3月,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提起民事诉讼。诉讼事项为2008年2月21日与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签订的海口港澳开发区赛迪传媒C栋厂房工程承包合同,对方要求支付1,388,261.00元及相应的诉讼费,该诉讼事项目前正在审理当中。2、由于公司获悉富宇传媒与第三方公司发生诉讼纠纷,为避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
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需对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收购富宇传媒股权过户事项仍处于工商变更阶段。(详见公司于2013年3月12日、4月25日、5月25日、6月25日、7月25日、8月13日、9月13日、10月15日、11月16日分别披露的《关于收购富宇传媒股权进展情况公告》)3、海南房产转让过户事项仍处于海南当地核税阶段。(详见公司于2013年4月25日、5月25日、6月25日、7月25日、8月29日、9月28日、10月31日分别披露的《关于转让在琼房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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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