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辩式思维”和“大批判思维”的区别在于,前者力图用自己的“真理”去批判他人的“谬误”,后者却接受多种价值并存的可能性,在坚持“自己的真理”的同时也包容“别人的真理”。

具有审辩式思维的人可以理解,对于复杂的科学问题和社会问题,常常并不存在唯一正确的答案。对于一个理论、一个观点、一个命题的论证,不是一个可能立即得到答案的实验室研究,不是一场可以决出胜负的球赛。辛亥革命已经过去了百年。今天,辛亥革命对于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影响仍然是激烈争论的话题。“五四”已经过去了近百年。今天,“五四”对于中华民族文化建设的正面和负面的影响仍然是学术界激烈争论的话题。“罗斯福新政”已经过去了80年。今天,对其得失成败仍然存在巨大争议,仍然是经济学家们和政治学家们激烈争论的话题。对于这些问题,既不存在具有真理性的唯一正确的(right)答案,也不存在符合形式逻辑的唯一的合理的(rational orreasonable)答案,仅仅存在若干个普乐好的(plausible)的答案。关于这些问题的争论,会长期地存在下去。
三、审辩式思维是对“想当然”的追问
从小学开始,语文就是主课。何为语文?很少有人去追问。其实,在语文教学界对“何为语文”并没有共识。“语文”是1949年新中国建国以后出现的概念。简单说,存在4种看法。第一是“语言和文字”。语文者,口头为语,书面为文。第二是“语言文字和文学”。《红楼梦》的主题是什么?《小桔灯》采用了何种描写手法?……这些不属于“语言和文字“,属于文学。第三是“语言文字和文化”。中国人爱喝热水,西方人爱喝凉水。中国人结婚穿红,西方人结婚穿白。中国人重“孝”,西方人无此概念。这些属于中华文化。第四是“语言文字和人文”。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中包含“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作用,突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这些,属于“人文”。
西北师范大学“语文课程和教学论”方向的博士生导师靳健教授在2016年6月出版的《名作欣赏》杂志刊出了长文《是谁长期扰乱着语文教育的发展方向》。这篇文章的矛头所指是一些扰乱语文教育的“外行”。靳老师直言不讳地指出了这些“扰乱者”:巢宗祺、温儒敏、钟启泉、钱理群、孙绍振、黄厚江、韩军。巢老师主持制定了教育部2001版《语文课程标准》,温老师主持制定了教育部2011版的《语文课程标准》。钟老师是于2001年教育部启动的“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主要理论指导者之一。钱老师和孙老师都是长期关注语文教育的名教授,黄老师和韩老师则是多年站在语文讲台上的语文特级教师。靳老师的看法代表了相当比例的语文教师和语文教学研究者的看法。靳老师本身是“语文课程与教学论”的博士生导师,与靳老师看法接近的还有王策三、査有梁等长年专门从事教育研究的著名教授。靳老师的看法获得了许多语文特级教师的共鸣和支持。
显然,“何为语文”是一个可以追问的问题。这个问题从建国以来已经争论了近70年,窃以为,至少还会再争论70年。
谈论考试改革,人们常常说“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真的合理吗?在2004年以前,全国高考是一张试卷。如果坚持“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北大、清华将被山东和湖北的考生所垄断,青海、海南的考生没有机会上北大、清华。今天如果恢复“全国一张卷”并“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北大、清华将被安徽和河北的考生所垄断,因为安徽有毛坦厂中学,河北有衡水中学。显然,如果仅仅以考试分数取人,偏远地区和农村的孩子没有优势。哈佛、耶鲁、普林斯顿、斯坦福等世界一流大学绝不讲什么“分数面前人人平等”。他们在自己的招生简章中明确说,对来自经济地位低下家庭的孩子,对少数族裔的孩子,对女孩子,要降低分数录取。有的“贫二代”孩子需要在学习的同时打零工补贴家用和支付自己的学习费用,有的“富二代”可以高新聘请优秀教师进行“”的辅导,要求他们“在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真的合理吗?如果将来的某一天,我们基本解决了教育不均衡的问题,从城市到农村,从沿海到内地,从土豪的孩子到屌丝的孩子,所有的孩子都能享受到同样质量的教育,那时,我们可以要求“分数面前人人平等”,那是很遥远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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