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汉中的治理结构和治理实践为单中心权威所主导,贯穿其中的逻辑,是管理———自上而下行政权威主导,而不是治理———多元主体参与的共治方式。这个治理有如下特点:其一,单中心。行政权威贯彻在所有的治理领域包括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实际上,这是现行体制因素作用的结果。党组织的领导加上行政力量的牵制,社会自主空间不可能太大,民间社会组织还不能成为一个自主的力量参与到基层治理当中。其二,行政化。对社会支配空间的行政化,在支配性的行政权下,社会自治就不可能得到多大发展,这是民间社会组织不能得到更大发展的另一个原因。其三,政绩化。针对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基层政府从政绩立场出发,采取的不是协商和共治的方式,而是主要采用强制与物质交换的方式来维持一个稳定的基层经济社会秩序。

概括地讲,汉中的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处在从一个“整体性的社会”转变为一个“多样化的社会”的过程当中,汉中基层治理的最大特点是它的实践性。这样的实践是由问题引导的实践,而主要不是制度方面的调适,而是政策调适的治理实践。大致来说,典型的实践做法有如下:第一,佛坪县“行政下乡”的做法。简单地说,这是旧的治理思维和旧的治理方式,面对分散的小农,有效的治理只能是方方面面的管理和关怀,诸如,驻村干部监督行政任务的落实、村财镇管、村党支部的主导,这些就是当下基层治理的基本内容。第二,南郑县的党政主导与社区参与形式。与其他地方比较,南郑县经济社会发展快一点,但不平衡,有的地方社会利益比较多元和分散,有的地方与佛坪县的发展水平差不多,根据不同的治理特点,用不同的方法,行政手段多一点,或者,平等协商多一点,但治理的核心主导力量是基层政府,社会力量的参与没有太大意义。第三,汉台区的乡镇主导的行政化与市场治理相结合的方式。这种治理方式不完全是那种科层命令体制的方式,也就是说,乡镇更多的是把村居视为一个经济共同体,村居委会的作用更多地是个协调者,活跃的是村民经济自助组织,关系比较顺,像一种互助式市场化治理的关系。
上述基层治理做法,至少适应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经济分工的要求,也就是说,这种基层治理方式与社会变迁保持在一个基本平衡的状态。正如此,汉中的基层治理具有突出的实践性特点:其一,寻找利益联结点。由于经济发展带来社会多样性变化,利益要求的分散化,要求以往的治理方式适时做出调整与改变,在不同的社会利益主张中找到一个各方面都能接受的“共同利益”或利益联结点,这就要适时调整政策,同时,在决策过程中吸收来自不同利益群体的意见。其二,对上级政策“因地制宜”或“选择性执行”。针对地方的特点,对上级政策或原则做出必要的修正和改进或选择性执行,基层政府有这样的裁量空间,在这里,官僚制非人格化与行政人格化并行不悖,甚至互补。其三,有为而治。不无视社会矛盾和冲突,面对现实的复杂性,积极寻找解决之道,在实践中,在经验的不断积累中,新的治理措施和方法也不断完善起来。
与汉中基层治理实践不同,深圳南山的基层治理表现为追求所谓“制度化”的一种倾向,并试图以模式的方式把它固定化下来。这个社区治理模式就是所谓的“一核多元”———“1+3+N”:“1”,即社区综合党委(总支);“3”,即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工作站、社区服务中心;“N”,即各类社区社会组织和驻辖区企事业单位。进一步讲,所谓“一核多元”,就是以社区综合党委(总支)为核心,以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工作站、社区服务中心三个主要主体为依托(所谓“三驾马车”),农城化股份公司、社区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驻辖区企事业单位等多元主体密切配合,多元互动、多方参与、共建共享,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地方政府认为,这个社区治理模式具有“复制性”,而且认为这个模式就是“现代社区治理结构”,就是当下国家正在大力推动的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多元民主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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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不好吧
标准化和模块化的优势需要量积累
时以为只有万恶的旧社会才会多男找一个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