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30日,刘翔以3万元将所持有本公司的0.60%股权转让
给周文晖;以2万元将所持有本公司的0.40%股权转让给杨长燊;以人民
币10万元将所持有本公司的2%股权转让给上海鑫淳财务管理。转让
后,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仍为500.00万元,其中,余川出资255.20万元,占注
册资本的51.04%;刘翔出资94.3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8.87%;贵州网恒投资
出资65.4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3.09%;陈维金出资35.00万元,占注
册资本的7%;井开才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蒋浩宇出资10.00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2%;蒋毅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何出资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周文晖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60%;杨长燊
出资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40%;上海鑫淳财务管理出资10.00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2%。
2014年11月17日经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贵阳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登记,
公司名称由原贵州网恒科技变更为贵州网恒科技股份,并已经
换领营业执照。
公司注册地:贵州省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湖滨路10号翔明科技研发
楼5楼5-1至5-8室。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
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
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
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软
件技术工程研究开发及研究成果转化;信息系统集成;信息服务外包;计算机软
件、硬件销售)。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余川。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4月15日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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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网恒股份2015年半年度报告
(一)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
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
事项或情况。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
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为记账本位币。
(五)及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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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网恒股份2015年半年度报告
在编制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
为。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
为已知、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等价物。
(六)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
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
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
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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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听
这年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