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突显了中国自主品牌企业的发展、外资对中国市场的垄断等问题。外资惯于利用中国企业急于发展的心理,在合同文本上设圈套。品牌是原则问题,不能轻易放弃自己的权益。达能的合资
意在利用娃哈哈强大的营销网络,拿下销售网就可以垄断整个行业,即使有其他品牌出现,也会被它打垮。
引进外资是为解决资金和技术缺口,但娃哈哈与达能合资10年的经验说明,
“市场换取技术”是一厢情愿,达能在资金上的帮助也不明显。目前国内的金融环境正在不断完善,但在扶持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尤其是企业与境外机构合作需加强引
导,尤其要纠正无原则追捧外资的倾向。
上海梅林正广和饮用水:
该公司是上海桶装水行业老大,有悠久历史。2001年,达能以1.5亿元收购上海正广和饮用水公司50%股份。
合资初期,由上海梅林管理正广和。2004年,达能全面接手正广和的管理。原合资协议约定,总经理不能达到董事会设定的目标就必须离职,但达能接手后操纵修改了公司章程,将董事会成员
设为7人,外方多一人;总经理一职由外方推荐(和财务总监由中方委派)。从此达能牢牢掌握住了总经理的任命权。
达能在正广和的手法和娃哈哈如出一辙。合资协议规定中方必须将“正广和”商标使用权转让给合资企业,过去正广和要向集团公司支付商标使用费,合资后集团内的其他企业必须向合资公司
交商标使用费。集团从此失去了“正广和”品牌,转为以“梅林”品牌产品为主。
2001-03年,正广和在上海桶装水市场占有50%以上的市场份额,营业收入1.58-1.65亿元,净利润388-1162万元。2004年达能接手正广和后,营业收入在1.62-1.69亿元徘徊,在上海的市场份额
逐渐萎缩。
全国人律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李国光认为:达能实际上已对中国的饮料业进行了垄断,严重违背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
的规定》,可以对达能进行反垄断调查,采取法律手段强行解除其垄断地位。
达能给我们最重要的教训是:都说合资可以带来“外国先进的技术和管理”,但中国本土企业能做到行业排头兵的程度,一定有自己独到之处,是外资学不了的。外资参股中国企业不一定能带
来最好的“管理”。我们过于吹捧外资企业,又不善于总结自己在艰苦实践中获得的经验。过度的自卑就会成为“崇洋”,走向反面。
第二,不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在和外资打交道时,必须牢牢保持自主经营权,敢于维护中方权益,否则后果必定不妙。尤其要重视对自主品牌的权益的保护,这是最可珍视不容轻言舍
弃的“权”,意味着捍卫独立自主的固有权力。
单位名称所在地企业性质04年主业营业收入(亿元)
娃哈哈浙江有限99.2
维维集团江苏股份75.0
乐百氏广东外资19.5
达能在中国大事记:
1987年,成立广州达能酸奶公司。
1994年,与光明合资建立两个项目持45.2%。
1996年,收购武汉东西湖啤酒54.2%股权,与娃哈哈成立5家合资公司获41%股权;收购深圳益力食品公司54.2%股权。
2000年,收购乐百氏92%股权。
2001年,亚洲参股光明5%。
2004年,收购梅林正广和饮用水50%股份。
2006年,达能亚洲增持光明股权达20.01%;持股汇源22.18%;与蒙牛建合资公司持股49%。
乳制品业:
蒙牛和伊利
伊利、蒙牛是中国最大的乳制品企业。伊利的前身是呼和浩特市奶厂,国有企业,最初注册资本40万元。在郑俊怀率领的团队拼搏下,企业迅速壮大。
蒙牛创办人牛根生,在伊利任职15年(1983-1997),曾任伊利二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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