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由于政策的因素,造就了一大批非因技术、资金、竞争等因素影响的特大型垄断企业。比如:电信、金融、电力、广电、交通、化工、石油、城市公用行业等。它们依靠专营许可、社会财富的非正常分配(如电话、煤气初装费及财政资金支持等),轻易地发展到了今天的地步。这些垄断行业发展到今天,不可否认与国家政策及全民“支持”密切相关。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部份垄断行业开始失去垄断条件,比如交通、金融、少量的城市公用行业等。这一变化的最大受益人便是这些企业产品或服务的购买方---消费者。不说太远,长沙原来的公共(汽车)交通也是一家独大,线路、车次、发车间隔、车况、服务等,用户无法与企业进行平等沟通,更加无法满足、甚至不会考虑用户的需求。作为管理者与实际经营人,也难以起到理想的作用。但自从长沙引入第二家公交企业后,城市公交大为改观。航空、汽运、移动通讯不也是这样?联通成立前移动在收费、服务等方面不也是无人能言么?联通营业后,情况有了根本的好转。竞争既造就垄断,同时也能够限制垄断。随着我国加入WTO及市场经济体制的成熟,这一不正常(从纯经济领域考虑)的垄断将会趋于消亡。
前面可能说得太复杂了,其实移动的现状就可以用一句话来形容:“我是XX,我怕谁?”
二、移动这样做,公众、上司、顾客不会也无法让它承担后果。
正是因为其的一家独大,所以,你用也得用,你不用就彻底没有用!我是XX,我怕谁?公众奈何它不得!它的上司也没有考虑这方面的问题―――因为不需要考虑呀。(只要你有利润,我就不管你了)客户呢?又离不开移动通讯(联通确实太不争气了。但据许多朋友反应,不错,但本伞没试过)。我移动就是忽悠你了、就是明摆着忽悠你了,你又怎么的?你想让我怎么的?你能让我怎么的?有许多坊间流传千年的俗话可以非常形象地形容它,但我确实不便在此引用,请原谅。
从移动目前的行为来看,其内部考核机制似乎没有将其公共关系危机处置、没有将其社会形象、没有将其社会道德层次、没有将其改善与公众关系等问题放在考核的重要位置。只是对其业务拓展、话务量、增值业务、成本控制、财务处理、利润、技术发展等放在了主要的考核方面。所以基层公司就根本不会去考虑这样伤神的问题了,不过话说回来,基层公司的员工素质也达不到这个要求。呵呵,得罪人了,特别是又要得罪张X莉了。反正已经得罪了,我还怕什么!!我是XX,我怕谁?
三、移动没有承担社会责任的意愿。
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当前在学术界似乎还没有一个定论。企业不应以社会责任缺乏完整定义来当成逃避社会责任的借口。本伞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对其依存和运作的社会所应该承担的义务。湖南移动梦网营业厅也就是说企业在经营上须对所有的利害关系人(这一利害关系人的范围更加广泛,除了公司股东之外,还包括员工、顾客/消费者、供货商、居民等。这些利害关系人皆应视为拥有影响力和权利,虽然和股东的权益不同,但都必须获得尊重。)负责,而不只是对股东负责。具体表现在法律的、经济的、发展的、环保的、道德的义务。在这四个类别中,最能区别企业层次的是其道德义务的履行。
法律的义务是最好理解的,它是指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必须按照法律的规范进行运作;经济的义务则是指企业的经营结果必须确保企业所有人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发展的义务则是指企业的经营应该是持续的、不间断的并且是对社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的;环保的义务则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充分地利用资源(这也是经济的原则),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无论是在使用或生产、保管、流通时,均不对环境造成负作用;比较复杂的就是道德的义务了。首先,道德的标准对于低层次企业来说是一个软的、抽象、不一定需要绝对遵守的标准;然后,道德的标准并非象法律一样有明确的条文;再者,道德的标准依评价人的不同而有不同。比如道德水平高的人当然会用较高的标准来衡量事物,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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