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不管是工作失误也好,还是泄露也好,事实证明你们出现的错误过于的低级,可这样的低级错误都有连续的出现机会,证明你的日常管理是如何地混乱!这样一个管理混乱的企业,如何确保这样的大型促销活动能够公正?能够公平?能够不出错?
综上所述,本伞认定郴州移动的二次广告出错是忽悠无疑。
再来分析郴州移动的10086收费忽悠:
一,事实依据:移动梦网的公示上说,“漫游用户漫游地10086,免收漫游费;来自10086的被叫一律免费。”而另外特别指明,漫游时漫游地外的110等号码,免收漫游费,只收长途费,请注意,这儿没有指出10086有任何收费可能。本人也没有在郴州移动的营业场所或宣传资料上看到过任何的10086可能收费的相关提示! 也就是说,移动关于10086的问题,全部是免费的提示,而没有一丁点儿可能收费的说明.
这样,客户便很容易认为凡是10086都是免费的,如此一来,一个消费陷阱便成功形成!你打吧!只要你条件不符合我公示的条件,我就收费!移动的利润便在不知不觉中增加了!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这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十九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湖南移动梦网营业厅这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诱导消费(陷阱)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68.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一) 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二) 显失公平的。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从上述事实与法律(含司法解释)中可以明确认定:
一、移动的公示有意隐瞒了真实情况,(没有任何针对10086通话可能收费的提示)所以诱使消费者作出了错误的意思表示(消费者都认为与10086通话是不需要付费的)。
二、根据“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之规定,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三、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消费者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四、依据“消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郴州移动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综上所述,本伞认定郴州移动的10086收费行为是忽悠无疑。
现在来分析郴州移动缺乏基本诚信、不尊重驻地市民和用户、不敢于承担错误之忽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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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就0利息了
战争就打不起来
俺们成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