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上述补偿股权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后,戊方股权结构变更为:
■
(3)乙方、丙方、丁方同意甲方接管戊方的经营管理权。戊方总经理由甲方委派,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解聘。
(4)为了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戊方的长远发展,乙方、丙方、丁方同意并全力支持甲方作为大股东对戊方实施统一规范化管理。
(5)本协议生效后,原协议中关于业绩承诺、业绩补偿事宜的条款终止履行。
(6)、债权债务解决
①截止2016年8月31日,转让方应付戊方合计25,367,274.85元;
②截止2016年8月31日,戊方应付转让方合计23,879,166.69元(本息合计);
③截止2016年8月31日,甲方应付转让方5,200,000.00元(即原协议第六条第4款约定的第三笔股权转让款)。
④根据以上①-②债权债务关系,转让方、戊方同意相互间的债权债务进行抵销。抵销后,截止2016年8月31日,转让方欠戊方1,488,108.16元。
⑤各方同意,转让方欠戊方1,488,108.16元由甲方代付,甲方代付后剩余的款项3,711,891.84元于本协议生效后30日向转让方支付。
⑥因戊方201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税后净利润报表中含基金补贴款37,227,830.00元,如果该基金补贴款未全部通过环保部门审核且存在差额A元,则转让方应将其持有的戊方股权按照下述计算公式得出的比例无偿转让给甲方:
无偿转让的股权比例=A÷(2015年、2016年、2017年三年累计目标净利润之和)*65%
转让方同意按照启迪桑德收购前戊方的股权结构向甲方无偿转让。
(7)本协议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各方应全力配合完成戊方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8)对于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仍然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9)本协议经甲方及戊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乙方、丙方、丁方签字,并甲方、戊方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自甲方母公司启迪桑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公司就南通森蓝业绩承诺未达成签署相关补充协议的具体说明
1、根据桑德再生与南通森蓝股东方签署的补充协议,协议签署对方基本情况如下:
(1)甲方:桑德(天津)再生资源投资控股
(2)乙方:恒泰(上海)国际贸易
(3)丙方:张青怀(公民身份号码:330327198204******)
(4)丁方:南通桑德森蓝环保科技
南通森蓝股东恒泰(上海)国际贸易、张青怀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就收购乙方、丙方所持南通森蓝部分股权事宜于2015年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原协议已正式生效且各方已经开始履行。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调整原协议中有关业绩补偿等条款达成协议。
(1)在丁方全体股东同意终止原协议中关于2016年及2017年业绩承诺与业绩补偿条款的前提下,乙方、丙方同意按照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收购前丁方股权结构向甲方补偿合计25%的股权,其中,乙方同意将持有的丁方22.5%的股权补偿给甲方,丙方同意将持有的丁方2.5%的股权补偿给甲方。
(2)上述补偿股权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后,丁方股权结构变更为:
■
(3)乙方、丙方同意甲方接管丁方的经营管理权。丁方总经理由甲方委派。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解聘。
(4)为了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丁方的长远发展,恒泰(上海)国际贸易、张青怀同意并全力支持桑德再生作为大股东对公司实施统一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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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祝小爷吴亦凡生日快乐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