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第二十一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内容、标准和收费项目、标准的监督。物业管理企业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规定》予以处罚。
业主对物业费理解的几个误区
误区一
我还没入住,并未享受到物业公司的服务,凭什么收费?
点评:
《物权法》第七十二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不予支持。
误区二
家里的问题都还没解决,我为什么要交费?
点评:
1、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物业管理权的法源基础是“共有产权(即除专有产权之外共有部分)”而来的。所以物业公司对共有部分应尽管理义务,如业主要求物业公司为其专有部位提供服务的话则需要支付必要的报偿。
2、《物业服务收费》规定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由以下板块构成:
·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办公费用;
·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误区三
我又没请你们也没跟你们签物业合同,我为什么要交费?
点评:
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主体是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临时管理规约》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业主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即签字认可开发商聘请的物业公司。
2、《物业服务合同》的主体是业主大会(及其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单个业主不得以个人原因不履行共有权益和义务。
误区四
我家的东西丢了,你们管理不到位,拒绝交费?
点评:
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服务的依据是《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范围,物业公司具有维护小区公共秩序的义务,但物业不具有承担业主生命及财产的保管和保险义务。
·如果物业公司管理上不存过失,物业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业主不能以此为由拒付物业费
·如果物业公司管理上存在不足,并与物品丢失有因果关系,物业应承担相应责任,但业主不能以此为由不履行缴纳物业费的义务。例如:公民纳税支付的费用,但也不能确保每个人的生命财产不被侵犯。
二、物业管理费的构成

三、物业管理费催缴流程

四、物业管理费收费难的原因分析

五、物业管理费催收方法和技巧
前言
1、在日常物管费缴纳过程中,业主常常会因为工作繁忙、人在外地、返修整改、久未出租……等各种原因迟交、甚至拒缴物管费。为了维持物业的正常运作,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催费”便成为必不可少的工作。
2、本宝典是通过在日常催费工作中的不断尝试和总结编写而成的催费妙招。
招与招之间可单独使用,亦可根据不同业主、不同情况据实搭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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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可爱
你信不信到时候美国会毫不犹豫的第三次揍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