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账户不存在 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18)

电脑杂谈  发布时间:2018-02-10 06:14:09  来源:网络整理

E为前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运作期结束月末,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每个运作期结束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经注册登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不收取集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集中申购、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三)若本基金在某个运作期赎回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日基金总份额的50%,本基金免收下一个运作期首日的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

(四)其他费用

1、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

2、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费、费和诉讼费;

5、基金资产的资金汇划费用;

6、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7、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五)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条第(一)款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以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七)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章节 主要更新内容

重要提示 更新了重要提示的相关内容。

三、基金管理人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相关信息。

四、基金托管人 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五、相关服务机构 更新了事务所的相关信息。

八、基金份额的分类 根据2017年12月9日发布的《关于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基金份额调整申购最低金额限制及账户最低余额限制的的公告》,将B类基金份额申购最低金额限制调整为100万,请见招募说明书。

十一、基金的投资 更新了最新一期的基金投资组合报告,详见招募说明书。

十二、基金的业绩 披露了基金合同生效的基金业绩,详见招募说明书。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增加了本节内容,披露了自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12月27日期间本基金的公告信息,详见招募说明书。

华安基金管理

二一八年二月十日


本文来自电脑杂谈,转载请注明本文网址:
https://www.pc-fly.com/a/shouji/article-69701-18.html

相关阅读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暴力、反动的言论

    热点图片
    拼命载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