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居民企业含义的公司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红利所得税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红利为每股0.15元。
3、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红利为每股0.135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4、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自行缴纳。
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25日
除息日:2014年6月26日
红利发放日:2014年6月26日
南京高科(600064)
南京高科关于房地产业务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3年9月3日,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办公厅转发了市住建委《南京市国资房地产企业退出一般商品房开发领域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南京市市属、区属国有全资、控(参)股房地产企业退出一般商品房开发领域,共110家企业被列入了清退名单。经对照《实施意见》,公司未在《实施意见》所列名单之内。
经向控股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进行问询,截止本公告日,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没有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权转让、发行股份等行为。关于国资退出房地产事宜的方式,控股股东表示近日将进行讨论。待控股股东对国资退出房地产事宜的方式进行明确后,公司再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对市场进行披露。
博闻科技(600883)
博闻科技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博闻科技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236,088,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红利4,721,76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50,825,029.67元结转至下年度。2013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5%。
本次派发红利,公司暂按5%的税率计算并代扣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个人所得税,扣税后每股派发红利0.019元。
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税后每股派发红利0.018元。
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25日
除权(除息)日:2014年6月26日
红利发放日:2014年6月26日
通化东宝(600867)
通化东宝关于大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宝实业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369,479,373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6.06%)。2014年6月19日,本公司接东宝实业集团通知,东宝实业集团与吉林银行股份通化新华支行签定股权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9,800,000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96%)股权质押给吉林银行股份通化新华支行,质押期限为壹年。该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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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哈哈哈
也不是啥好鸟
这样他就有理由制裁在国际上摸黑我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