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将先按5%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每10股派发0.1425元。
机构投资者、法人股股东不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股派发红利0.15元。
对于持有A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本公司按10%的适用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红利0.135元。如果QFII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按照《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执行。
1、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6月25日
2、除息日为:2014年6月26日
3、红利发放日为:2014年6月26日
海天味业(603288)
海天味业于2014-06-20召开股东大会。
南京银行(601009)
南京银行于2014-06-20召开股东大会。
柳钢股份(601003)
柳钢股份关于参加广西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为推动上市公司提高透明度和治理水平,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广西证监局定于2014年6月25日举办“风生水起北部湾资本市场放眼量--广西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柳州钢铁股份将参加此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证券信息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时间为2014年6月25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公司高管届时将与投资者进行网上交流。投资者可以登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公司本次网上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
出席本次网上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的人员有: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班俊超先生、证券事务代表黄胜松先生、证券科长罗胜军先生、财务科长李旭涛先生。
宁波港(601018)
宁波港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宁波港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照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800,000,000股计算,每10股派发红利0.83元(含税)。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共需支付股利1,062,400千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暂按5%的税负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红利为每10股0.7885元。
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法人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红利为每10股0.83元。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扣除10%企业所得税后的金额,即按每10股0.747元进行派发。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25日
(二)除息日:2014年6月26日
(三)红利发放日:2014年6月26日
吉林高速(601518)
吉林高速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121,32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红利0.64元(含税),共计派发红利77,644,800.00元,分配后余额结转下年度。
每股红利(扣税前):0.064元
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暂按5%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红利为0.0608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红利为0.05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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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很多遍
感觉放在家里能不缩水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