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公司《2018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公司 2018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薪酬暂不做调整,依照公司现有绩效考核
与激励约束机制进行。在公司任职的内部董事津贴包含在报酬中,不另行发放津贴。
(2)鉴于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中责任重大,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行业
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公司拟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由每年税前 3 万元调整为税
前 5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7 年度董事薪酬情况请参见本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南京寒锐钴业股份 2017 年年度报告》“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之“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部分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公司《2018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不做调整,依照公司现有绩效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进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7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请参见本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南京寒锐钴业股份 2017 年年度报告》“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之“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部分相关内容。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完成 2017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大华事务所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遵照独立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各项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在 50 万元额度内,根据
2018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刊
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大华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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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南昌在校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