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企业销售高尔夫球杆应缴纳的消费税=300×10%-200×80%×10%=30-16=14(万元)
(3)假设丙企业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留存仓库的高尔夫球杆应纳消费税=(150+30)÷(1-10%)×20%×10%=4(万元)
【选择题】纳税人收回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后,下列情况中不需再缴纳消费税的有()。A.用于直接销售B.用于抵偿债务C.用于对外投资或无偿赠送他人D.用于职工福利品发放
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直接销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抵债、赠送他人、发放福利并不是用于连续生产,由于受托方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处置时不再缴纳。
如果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提货时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委托方要补交税款。委托方补交税款的依据是:已经直接销售的,按销售额(或销售量)计税;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尚未销售或用于连续生产的,按下列组成计税价格计税补交: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难点提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计算消费税的难点——材料成本的确定
委托方提供的材料成本不包括可以抵扣的但是包含采购材料的运输费(也不含可以抵扣的)、采购过程中的其他杂费和入库前整理挑选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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