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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气象设备检测_民用航空气象人员定员_民航气象中心(3)

电脑杂谈  发布时间:2017-06-14 20:00:31  来源:网络整理

(四)工作程序与流程;

(五)培训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

(六)运行风险管理制度;

(七)专机保障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及预案。

第二十五条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应当保存完整有效的运行手册,保存地点和方式应当便于气象人员查阅。

第二十六条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应当对发布的气象产品及设备的运行情况持续监控。

第二十七条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应当以适当的方式记录如下工作情况:

(一)人员值班情况;

(二)气象产品的制作与发布情况;

(三)设备的运行及维护维修情况;

(四)天气会商情况;

(五)服务情况;

(六)质量检查、评定、评估情况。

第二十八条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保存与飞行事故或者其他航空不安全事件相关的记录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统计和上报运行信息。

第三十条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应当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与应急演练以及应急后评估工作,机场气象台、机场气象站的气象工作应急预案应当与所在机场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三十一条在以下情况下,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应当组织实施试运行:

(一)本规则第十四条至第十八条中的职责发生重大调整;

(二)重要气象设施设备,包括自动气象观测系统及自动气象站和民用航空气象信息系统新建或改造;

(三)气象情报发布格式、方式改变。

第三十二条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组织实施试运行时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一)进行人员培训和考核;

(二)制定、修改相关的工作程序;

(三)新建自动气象观测系统或自动气象站的,按照规定进行对比观测,制定或修改本机场特殊天气观测报告标准;

(四)制定试运行期间的安全保障方案;

(五)制定其他必要的措施。

第三十三条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应当对试运行的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符合相关要求后方可业务运行。

第三章气象人员资质与培训

第三十四条在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从事民用航空气象服务工作的人员,应当按照《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的要求,取得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并按规定保持有效。未持有有效执照的人员,不得在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独立从事要求持照上岗的航空气象工作。

第三十五条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对民用航空气象人员的培训,民用航空气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接受岗前、岗位培训和考核。

第三十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气象培训机构,可以从事与执照申请和执照注册相关的民用航空气象人员培训:

(一)具有持照二年以上的民用航空气象技术人员或气象教员;

(二)具有符合民用航空气象人员培训大纲的教材;

(三)具有与民用航空气象人员培训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等资源和质量管理体系。

民用航空气象人员的岗前培训应在持有相应执照的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第三十七条民用航空气象人员的岗前、岗位培训的时间和内容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第三十八条民航地区气象中心及有关气象台应当按规定承担其他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的技术人员在本单位的岗位实习。

第三十九条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有计划地补充、培养技术人才,不断提高民用航空气象人员的业务素质。

第四十条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应当为所属技术人员建立气象人员技术档案,气象人员技术档案主要包括人员执照、培训记录、业务考核等内容。

第四章气象观测与探测

第一节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

第四十一条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是由气象观测员在地面通过人工方式或利用设备对本机场及其跑道、进近着陆及起飞爬升地带的气象要素及其变化过程所进行的系统、连续地观察和测定的活动。

第四十二条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的项目包括云、主导能见度、垂直能见度、跑道视程、气象光学视程、天气现象、地面风、气压、气温、湿度、最高气温、最低气温、降水量和积雪深度等气象要素或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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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鑫
      刘鑫

      天天骂

    • 柳濑
      柳濑

      西方列强普遍认为吨位和火炮数量占优的日本海军胜算较大

    • 宋万龙
      宋万龙

      你马云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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