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根据交易都是违法的,任何机构和个人参与这种交易也都是违法的。
2.支付机构必须认真审慎选择商户提供服务,如被利用成为网络炒汇平台的帮凶,不仅会面临包括刑罚在内的严厉处罚,也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017年7月伊始,举报云南“万世吉网络炒汇交易平台”(下称“万世吉”)参与者爆仓、投资者出金受限,万世吉遂被当地部门立案侦办。2018年1月最新消息,云南省检察院已经对万世吉的15名组织者以“开设罪”提起公诉。无独有偶,近日,浙江衢州也成功打掉了一个以ACN为名的网络炒汇诈骗平台。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尤其是移动端APP应用的推广,投资者要想参与网络炒汇异常便捷。殊不知,各种披着“互联网金融”“证券指数”“外汇”“期权”“理财”等外衣的网络炒汇“黑平台”,就此设下层层陷阱,以高额收益为诱饵大肆骗取投资者的资金,严重损害了大众的合法权益。
2017年11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了《关于防范通过网络平台从事非法金融交易活动的风险提示》,明确指出,从事外汇、贵金属等杠杆交易的网络平台(含跨境)在我国无合法设立依据,金融监管部门从未批准,开展上述交易业务的网络平台均属于非法设立,参与此类平台交易的双方权益均不受法律保护。然而,尽管监管机构对风险再三警示,但仍不断爆出网络炒汇风险。这表明,投资者对此类投机仍警惕不足,以身饲虎。
拆穿“伪装者”
2017年,网络炒汇频频东窗事发,从IGOFX外汇交易平台中国区总代理卷款跑路,到云南万世吉、浙江衢州ACN被举报侦办。这些网络炒汇平台有一个共性,就是借用“互联网+外汇”的概念,利用大众对外汇市场、外汇交易普遍不了解的心理,打着“外汇买卖”的旗号,伪装成正规合法的外汇交易平台,迷惑普通交易者,设下“骗局”,以侵吞投资人的资金。
浙江衢州刚刚破获的ACN炒汇平台,就完整演绎了这一诈骗手法。ACN平台是一个以炒汇为名的诈骗平台,在全国各地发展二级代理商,代理商再通过虚假的QQ资料发展客户;客户将资金投入该平台之后,代理商通过各种手段诱使客户反复在平台买进、卖出交易,并收取平台返还的每笔30美元的交易手续费。在ACN平台上,客户的资金是以入场,既没有真正进入国际外汇市场,也没有进行所谓的外汇交易,而是进入到深圳某公司开设的账户,并被转移至其他用途。
而波及面更广的云南万世吉,则是一场升级版的网络炒汇陷阱。万世吉自称是一家面向全球的国际化外汇交易平台,实际上它只不过是一个通过向美国A公司购买网络域名及服务器空间而搭建起的网络交易平台,且提供服务器空间的美国A公司并不涉及金融类服务项目。万世吉以中文交易平台向国内开放,通过发展代理商,以“人拉人”的方式招揽会员、投入资金开展交易。万世吉交易平台自行设定所谓的“适时汇率”及各类外币汇率走势数据选择币种进行交易和结算,人为制定“八单倍投”的交易规则,带有明显的性质。经监管机构测试交易了解到,在该平台上所谓的外汇交易,并未产生真实的外汇买卖业务,只是把外币作为噱头,招揽投资者用进行“买外币涨跌”的一场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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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还原上述两个可以看到,这些所谓的炒汇交易平台,其本质是自编自导的“黑平台”,既没有将交易真正接入到国际外汇市场,也没有发生真实的外汇买卖交易,而是由“设局者”人为在后台操作平台,操作投资人的账户,操控整个交易。这些黑平台是以“网络炒汇”为诱饵、精心包装了多层外衣的“伪装者”。其早早设下骗局,而投资者从入金那一刻起,就已经步入了陷阱。
网络炒汇,就是借助网络进行的外汇保证金交易。外汇保证金交易又称按金交易,属于虚盘交易的一种,是投资者以自有资金作为担保,参与的具有杠杆交易性质的外汇合约交易。其主要特征是:投资者以获取外汇交易盈利为目的,在实际投资一定数量资金作为交易保证金后,便可按一定的杠杆倍数将保证金金额放大,从而使实际进行的外汇交易的合同金额超出投资者实际投资的交易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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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马云搞互联网也可能的确不需要行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