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应用
国家副局长 李维森
为贯彻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升城市信息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测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保障作用,2006年国家启动了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试点工作,得到了各省级测绘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许多城市人民的积极响应。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试点工作已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2010年,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整体上将从试点全面转入推广,推广工作重点将向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转移,所面临的困难多、存在的问题多,任务还很艰巨,难度也很大。全面推进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应用,促进城市地理信息资源的统筹开发与共享利用,进一步提升测绘为经济建设主战场服务的能力,是测绘部门推动事业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受局党组委托,下面我从三方面与大家共同探讨如何进一步推进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应用。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的认识
(一)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必要性
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是全球信息化发展的必然。当前,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在推进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方面,已经开展了大量的工作。美国、加拿大、欧盟和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着眼于自身的经济社会发展或全球战略需要,上世纪九十年代先后启动了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推动了信息资源的广泛共享和充分利用,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成效十分显著。这些成功的经验启示我们,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是科技发展的必然趋势,对于像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要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加快推进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进一步推进国家信息化建设进程,为科学发展提供基础性的数据支撑和保障。
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是贯彻党和国家指示精神的要求。在2003年召开的人口资源环境工作上,对测绘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明确要求“推进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加快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提高测绘保障服务能力”。总理强调“加快国家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构建数字中国地理空间基础框架。积极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全面提高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2009年,强副总理要求测绘部门“要突出加强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形成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加快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测绘对现代化建设的保障服务能力”。
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是测绘部门履行职能的具体体现。200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了建设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是国家的一项重要职责。《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要求“着力自主创新,加快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构建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指出,要完成国家级基础地理信息建设、更新,加快省级基础地理建设与更新,初步形成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体系,到2020年基本建成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
总而言之,构建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是全球信息化建设的必然趋势,是切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加强测绘工作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测绘部门履行职能的具体体现,是全面提高测绘保障服务的综合反映。各级测绘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担当起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历史重任。
(二)数字城市先行是科学建设数字中国的需要
城市是经济社会发展最活跃、发展最快、信息最丰富的区域,也是对测绘保障服务需求最迫切、对地理信息资源更新要求最快的区域。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是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的有机组成,通过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积累经验,以点带面,向外辐射,自下而上,最终形成互联互通的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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