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要求强化财务披露义务
(一)公众公司应进行实时披露,即要求及时披露导致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信息。
(二)由SEC制定规则,要求公众公司披露对公司财务状况具有重大影响的所有重要的表外交易和关系,且不以误导方式编制模拟财务信息。由SEC负责对特殊目的实体等表外交易的披露进行研究,提出建议并向国会报告。
(三)主要股东或高级管理者披露股权变更或证券转换协议的强制期间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减少为2个工作日。
(四)由SEC制定规则,强制要求公众公司年度报告中应包含内部控制报告及其评价,并要求事务所对公司管理层做出的评价出具鉴证报告。
(五)由SEC制定规则,强制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至少应有一名财务专家,并且要予以披露。
五、加重了的处罚措施
(一)故意进行证券欺诈的最高可判处25年入狱。对犯有欺诈罪的个人和公司的罚金最高分别可达500万美元和2500万美元。
(二)故意破坏或捏造文件以阻止、妨碍或影响联邦调查的行为将视为严重,将处以或判处20年入狱,或予以并罚。
(三)执行证券发行的事务所的审计和复核工作底稿至少应保存5年。任何故意违反此项规定的行为,将予以或判处20年入狱,或予以并罚。
(四)公司首席执行官和财务总监必须对报送给SEC的财务报告的合法性和公允表达进行保证。违反此项规定,将处以50万美元以下的,或判处入狱5年。
(五)起诉证券欺诈的诉讼时效由原来从发生起3年和被发现起1年分别延长为5年和2年。
(六)对检举公司财务欺诈的公司员工实施保护措施,并补偿其特别损失和费。
六、增加经费拨款,强化SEC的监管职能
从2003年度起将SEC的拨款增加到7.76亿美元,加强欺诈防范、风险管理、市场监管与投资管理。其中9800万美元用于招聘200名工作人员,加强对注册和审计业务的监管。
七、要求美国审计总署加强调查研究
(一)授权美国审计总署对事务所强制轮换制度进行研究。
(二)要求美国审计总署对1989年以来的事务所的合并进行研究,评估其现在和未来的影响,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三)要求美国审计总署研究导致事务所竞争受限的因素,如高成本、低服务质量、独立性、缺乏选择等。并调查联邦或州的监管政策是否存在妨碍事务所正当竞争的因素。
(四)责成美国审计总署就调查研究的情况,在一年内分别向参议院银行委员会和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报告。
萨班斯法案正文目录
第一章 公众公司会计监察委员会
第101节 组建、管理条款
第102节 在委员会注册
第103节 审计、质量控制和独立性准则及规定
第104节 对注册的事务所的检查
第105节 调查和惩戒程序
第106节 外国注册的事务所
第107节 SEC对委员会的监管
第108节 会计准则
第109节 资金
第二章 审计师的独立性
第201节 审计师执业范围之外的业务
第202节 事前许可
第203节 负责审计合伙人的轮换
第204节 审计师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205节 保持一致性的修订
第206节 利益的冲突
第207节 关于强制轮换注册的事务所的研究
第208节 对SEC的授权
第209节 州级管理当局的考虑
第三章 公司的责任
第301节 公众公司审计委员会
第302节 公司对财务报告的责任
第303节 对审计不正当的影响
第304节 没收奖金及收益
第305节 对公司官员及董事的处罚
第306节 禁止在养老基金的管制期内进行内部交易
第307节 关于职业责任的规定
第308节 投资者公平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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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麻打成粉了
我给大家说个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