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能人(富人)治村”,即鼓励那些先富起来的人回乡担任村支书或村主任;
二是“海选”村民委员会主任。
这两种做法,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都暴露出了不小的问题。

不客气的说,这两种做法都带有甩包袱的性质,都削弱甚至放弃了党对农村基层的领导。而农村基层的黑恶势力,正是在这种削弱与放弃留下的真空中,如恶性肿瘤一般野蛮生长起来的。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在一定意义上说,“能人(富人)治村”是乡绅自治的一种回归。从善良的角度来看,“能人(富人)治村”的出发点是希望“能人(富人)”能够利用自己的财富、能力、社会关系等带领乡亲们脱贫致富。
但这一设想的盲区在于,“能人(富人)”也会利用自己掌握的管理权来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在实践中,“能人(富人)”回到村里后,并不带领大家一起致富,而是利用村支书、村主任的位置获取更多的资源为自己的企业谋利益,只“带富”了本家族或者与自己企业有利益关系的一些村民,大部分普通村民的利益反而受到了损害,是一种相当普遍的状态。
更为严重的问题还在于,由于农村基层党组织形同虚设,“能人(富人)”由于既无传统做依托,又无宗法制度的支持与制约,并且改革开放以后第一批“富起来”的人多是社会人群,所以他们很容易利用黑恶势力来做自己的,甚至自己蜕变为黑恶势力,变成新一代的土豪劣绅。
能人(富人)治村的一个理论和逻辑悖论是:先富起来的人是着重于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人,先私后公,而“村官”的要求首先却是要追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先公后私。这其中的矛盾如何协调?交叉点在哪里?所有关于能人(富人)治村的叙述都不能完美的回答这个问题。

“海选”村民委员会主任是农村治理的一大突破,激发了农民的民主意识,其积极意义不容低估。
但必须指出的是,由于金钱、宗族两大因素的介入,许多地方的海选没有被纳入民主化、法制化的轨道,所谓的民主选举几乎成了贿选政治、宗族政治、黑社会政治的代名词。
在一些富裕的地区,由于巨大利益的存在,村主任的职位炙手可热,选举简直成了群雄逐鹿的战场。为了拉选票而请村民吃饭、给村民钱、给村民礼物,甚至动用黑社会武力威胁,成了一般惯用的手法,有的候选人在选举中落败后,在村子里人身安全都不能得到保障,不得不远走他乡去打工。

扫黑除恶之后,如何避免农村再次出现权力真空,为黑恶势力的卷土重来预留空间,使振兴乡村战略无法落实,值得认真思考。
笔者认为,除了加强党对基层农村的领导,别无他途。
在目前农村基层的党组织已经瓦解或基本瓦解的背景下,可以考虑选派优秀的机关干部,经过培训后,到村担任第一书记,作为一个过渡性的解决办法。

事实上,选派优秀机关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这些年已经在做了,但着眼点更多是放在带领农民致富上,而没有从重建党对基层农村领导的战略高度认识这个问题。
第一书记到村之后依靠谁?团结谁?打击谁?任期结束后将权力移交给谁?都没有得到认真思考与讨论。
在笔者看来,选派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实际上也是向党的优良传统回归。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尤其是解放战争时期,向情况复杂、各项工作比较落后的农村地区派驻工作队,是党的农村工作的成功经验。
工作队到了农村之后,依靠广大贫苦农民和靠拢党的积极分子,组织民兵、剿匪反霸、土地改革、发展生产、动员人力物力支援前线,很快就使农村的面貌焕然一新。当时的一些文艺作品如周立波的长篇小说《暴风骤雨》,都生动真实的反映了这段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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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击沉
不知道是哪个环节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