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法》将资格认定改为登记制后,只需携带公司税务登记和公章就能办理。少了资料报送和审批等待,我们更省心了。”安徽省黄山市屯溪百家千味餐饮公司财务负责人李璐感受到了税务机关简政放权的新气象。
适应税制改革:登记管理更科学
新《办法》重新定义了年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新《办法》还明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新《办法》对一些概念进行了重新定义和明确,是为了更好地与营改增等税制改革适应衔接。”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指出,新的应税销售额计算方法更加清晰和科学合理。
为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相适应,新《办法》对年应税销售额的计算属期进行了补充,明确按季计算年应税销售额的内容,并规定纳税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可以自行选择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
“新《办法》在给纳税人更多自主权的同时,也对税务机关后续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江苏省常州市国税局总经济师崔晓宇认为,把该放的充分放下去,把该管的坚决管起来,让守信者一路绿灯,让失信者寸步难行,有利于帮助纳税人降低涉税风险,营造更加健康诚信的营商环境。
“取消行政审批并不是一放了之,新《办法》的出台是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的体现。”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从加强服务引导、实施有效监管、完善社会监督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工作,切实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给予纳税人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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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绝对了
你不出名的话
我真不知道蛆是怎么活出来的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