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日前,唐山、青岛、北京等地的小灵通用户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反映当地小灵通信号变差,服务大打折扣,余费处理政策不明。
对此联通方面表示,按工信部的要求,正在对各地的基站进行撤销,但具体退市方案仍在等总部通知。
不仅是这些地方,就连邢台这种小地方也是如此。信号越来越弱。每次打电话站阳台上,手得抓着一个金属物,要不收不到信号。建议大家上街一人背一个卫星。以免耽误您通话质量。不少身边的朋友也在谈论这个问题,更是奋勇天鹰。现在联通唯一的解决办法好像就是,以存话费的形式买个联通手机号,他们送个手机。然后把小灵通号绑定该号,不收取呼叫转接费用。看似有点意思,仔细想又没啥意思。其措施好像未体现再小灵通退市后对消费者的补偿内容。而是又逼迫消费者变相消费其下属的其他产品。而且是有条件的使用。这样以来,好像是联通设计好了圈套。将一部分小灵通用户变相停止使用。而一旦再有其他补偿措施时,这些人是享受不到的。这种卑微的手段,好像是司马昭之心啊。
似乎现在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更为重要了。一些资深的法律人士也分析了小灵通用户索赔的理由:
首先,强制退市侵犯用户的财产所有权.因为用户都购买了小灵通终端设备,即PAS手机,在运营商网络停止服务后,这种手机就成了电子垃圾.
其次,小灵通的用户已与电信运营商建立了电信服务合同,只要正常缴费和使用,运营商理该提供正常服务.依照合同法,运营商若擅自提前终止服务是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而且,小灵通的运营商在中国建设小灵通网络时,就已明知这种技术是被淘汰的落后技术,当时还是违反国家政策的,应该说运营商对今天的退市有过错,负有责任.
其三、小灵通用户已合法取得了所在频段资源的使用权,用户每月资费实际包含码号和频段占用费,从2000年国家出台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的相关政策后,运营商也都向国家缴纳了上述费用,未经法定程序任何人无权剥夺.如果运营商要收回,理该提供补偿.这一点与我们现在使用的固定电话和手机是相同的.如果可以任意收回小灵通的频段资源,那么也可以随便收回我们现在使用的GSM或者CDMA手机的频段资源.这一点,相信广大用户是很难答应的.
其四、小灵通用户已合法取得码号资源使用权,并正常支付费用,非经法定程序,任何人不能剥夺.这个道理和我们现在使用的GSM或者CDMA或者其他制式的手机号码也是一样的.如果可以任意取回小灵通的号码,那么我们的固定电话、现在的手机号码岂不是也可以随意收回?
上述第三、第四点所说到的频段资源和码号资源是否属于我国物权法意义上的“物”,现在还没有看到有什么权威的说法.但是,物权法第50条明确规定,“频谱资源归国家所有”.据此,认为频谱就是物权法保护的对象应该没什么问题.但这并不影响笔者关于补偿的分析,因为土地也是国有的,只要用地手续合法,拆迁也是要补偿的.并没因为土地是国家所有就可以不补偿.物权法没有直接提到电信码号资源,但是现在国家是根据政策收取费用的,把这种公共资源理解为国家所有应该也没什么问题.同理,只要合法取得,也不能侵犯其使用权利.
上述4点都说出了大众心声,句句在理。当消费者的权利受到侵犯时,一定要给大家一个合理的处理方式。别再让老美整天念叨我们的人X问题了。
一个和谐的社会,一个法律健全的国家。不会因为这些小事鱼肉了百姓的。什么杨白劳了,黄世仁了,西门庆了,了。都是旧社会的事了。。。忘却吧。
你要相信这个世界还是好人多。
淡定,淡定。。。而况你我也非等闲之辈。
谁也不愿意做那个身披国旗,手拿小灵通。站在马路当中的“钉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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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解决了男人太多的问题
你别说他幼稚
马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