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报告,接受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
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接受国家的监督。
第四十五条 各级人民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第四十六条 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第四十七条 工会所属的为职工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各级工会的离休、退休人员的待遇,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等对待。
第四十九条 工会对违反本法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提请人民或者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者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违反本法第三条、第十一条规定,阻挠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处理;以、威胁等手段阻挠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对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调动工作岗位,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工作;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对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进行侮辱、诽谤或者进行人身伤害,构成的,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的,由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恢复其工作,并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得的报酬,或者责令给予本人年收入二倍的赔偿:
(一)职工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工会工作人员因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责令改正,处理:
(一)妨碍工会组织职工通过职工和其他形式行使权利的;
(二)非法撤销、合并工会组织的;
(三)妨碍工会参加职工因工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的调理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平等协商的。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侵占工会经费和财产拒不返还的,工会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并赔偿损失。
第五十五条 工会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损害职工或者工会权益的,由同级工会或者上级工会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处分;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国工会章程》予以罢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六条 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同有关国家机关制定机关工会实施本法的具体办法。
第五十七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50年6月29日人民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同时废止。
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细则(最新版)
3年级下册第一单元作文一
我老家住在美丽的射阳河畔,沿着这条长河两岸,有一片美丽的树林,我和这些树一起长大,我爱家乡,更爱这些树木,他们给了我最美好的回忆。
春天,大树抽出嫩绿的芽儿,给春天带来第一抹色彩。小鸟也会飞回来,看望它去年住过的家,我和奶奶经常去树林边玩,特别是枸杞发芽后,我们会去采摘回来,奶奶说那可以明目。
夏天,整个防风林都绿了,每一棵大树就像绿色的雨伞,从大地升起。整个树林葱绿葱绿的,地上还会冒出许多不同形状的蘑菇,这些小蘑菇撑起一个个小伞,下雨了也不怕淋着
了。地面上长着很多野花,有蓝色,有红色,有粉色,还有......一个比一个漂亮,像是在举行比美大赛。要是下雨了,小鸟都躲到大树的怀抱里,雨后天上的彩虹像一条彩色的围巾,非常好看,我最爱夏天的树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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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想知道
我只能呵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