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泛洋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春泉也认为,360的行为并不涉嫌侵犯著作权。他还进一步指出法律诉讼。
腾讯起诉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索赔1.25亿元
“3Q大战”之后,腾讯和360再次对簿公堂,不过这一次腾讯要求的赔偿金额上升至1.25亿元。
2011年9月,腾讯对“360隐私保护器”获得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的终审判决,360一方被判赔偿腾讯经济损失40万元。与第一场官司明显不同的是,腾讯此次要求的赔偿金额从400万元直升至1.25亿元。
为什么提出1.25亿元的高额赔偿?腾讯的起诉书中表示:“被告(360)的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减少了原告(腾讯)的增值业务交易机会和广告收入,给原告造成了无法估
量的损失,亦导致用户不能再享受优质、安全、有效的即时通讯服务,最终损害用户的利益。原告主张1.25亿元的赔偿金额并不为过。”
腾讯诉360不正当竞争案宣判:360被判赔500万
认为,奇虎360的“扣扣保镖”在推广过程中破坏腾讯QQ产品的商业模式并在产品宣传中措辞不当,贬损了QQ软件,因此构成不正当竞争。
同时认为,腾讯要求赔偿的1.25亿元经济损失缺乏足够依据,但仍判定奇虎360向腾讯赔偿500万元。
驳回了腾讯其他诉讼请求,并要求双方共同承担诉讼费用,其中腾讯负担16.68万元,360负担50万元。
奇虎360代表当庭表示,将会上诉。腾讯方面代理着表示需要回公司再决定后续事宜。
本文来自电脑杂谈,转载请注明本文网址:
https://www.pc-fly.com/a/ruanjian/article-43429-6.html
x)全新回归#
美食就是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