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缴费证明》中的“参保单位”与劳动合同一致、本市“五险”缴费起止时间连续、申请期内实缴费期限≥3个月;
《天津市参保人员缴费查询清单》中申请期限内“五险”连续。
社会人员个人缴费窗口缴纳的不可申请补贴。
5.连续申报
补贴按照逐年申请的原则进行,满足相应条件的,可申请本年度补贴。
此处所指年度为自首次申请之日起的周期年,非自然年度。补贴连续申请,申请期限及其间的不得间断,出现间断视为放弃申请权利。
6.申请期限
基准时间:落户时间、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起缴时间,以其最晚者为初次申请的最早起始基准时间。
第一次申请:申请期限的起始时间应等于或晚于起始基准时间,向后延续至第12个月为申请期限终点时间。
第二次申请:自初次申请月开始计算,连续缴纳15月(含)以上的,可申请第二年度的补贴,其他标准不变。
第三次申请:自初次申请月开始计算,连续缴纳27月(含)以上的,可申请第三年度的补贴,其他标准不变。
依据社保实际缴纳情况,自申请之日起最多前推12个月确定补贴期限起始时间,即连续缴纳12个月或以上的情况下申请该年度补贴。
在保险连续的情况下,允许人员所在企业发生变更。
补贴标准
符合引进条件的人才可享受为期三年的住房和生活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取得境外学的留学归国人员每人每年1.2万元;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并取得硕、取得境外硕的留学归国人员每人每年2.4万元;
3.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毕业并取得博、取得境外博的留学归国人员每人每年3.6万元。
吸引储备人才和生活补贴按年度进行审核和发放,采取“从高不重复”原则,每人连续3个年度。
企业申报流程
1.企业系统注册
企业登录“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吸引储备人才补贴申报系统”(:5050)进行注册账号,注册后登陆该系统填写企业信息后提交,待开发区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
2.企业系统申报
企业完成注册后即可登陆系统为符合条件的人才进行网上申报,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件,由开发区人社局对企业提交的申报信息进行审核。
3.企业政务平台申报
4.企业提交纸质材料
企业接到兑现办通知后,将所有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天津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办公室(地址:第二大街与新城西路交口MSD-A1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层17号窗口)。
申报材料中,除社险缴费证明类材料原件及均需留存以外,其他材料原件经现场查验后返还,企业申报材料包括:
(1)吸引储备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申请提供材料清单(一份,企业盖章)
(2)滨海新区吸引储备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表(一式四份,申请人签字,企业盖章);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现场审核,一式二份加盖企业公章);
(4)有效件:居民等(原件现场审核,一式二份加盖企业公章);
(5)劳动合同(原件现场审核,一式二份加盖企业公章);
(6)天津市缴费证明(原件留存,一式二份加盖企业公章);
(7)天津市参保人员缴费查询清单(原件留存,一式二份加盖企业公章);
(8)落户新区的:居民户口簿、集体户口页等(原件现场审核,一式二份加盖企业公章);
(9)明:国内=书+书+中国高等教育认证报告;境外学位=书+国外学位(原件现场审核,一式二份加盖企业公章)。
5.主管部门审核
由开发区人社局对兑现办递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批次上报滨海新区人社局复审。
6.补贴资金兑现
企业可通过申报系统查询复审结果。开发区人社局按照滨海新区复审名单发放补贴,按批次将资金一次性拨付至企业账户,由企业一次性发放至申报个人。
开发区人社局电话通知企业提交《开户许可证》、《天津市企业单位往来收据》、《承诺书》(见附件),企业后续查询到账情况。
咨询电话:25202753(人社局);25208105、25202116、25202766(兑现办)
受理地址:宏达街19号A区5层(人社局);
第二大街与新城西路交口MSD-A1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层17号窗口(兑现办)
本文来自电脑杂谈,转载请注明本文网址:
http://www.pc-fly.com/a/tongxinshuyu/article-87012-5.html
最后的笑脸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