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生本人需亲自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组对考生的基本条件进行初步审查,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时应出具的手续:
1、已经毕业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本科毕业生)、《证》、《护士》、《》、《教育部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证明材料》(按需)的原件和。未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应写明毕业时间、、等)、《》的原件和。
2、报名表1份(网上打印)。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在任何阶段发现考生有不符合岗位要求、违反本简章规定或使用虚假信息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聘资格。
4、考生在考聘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考生联系电话号码留错、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一)考试及成绩计算方式
本次考聘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为两科:公共基础科目和科目)。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
总成绩=公共基础科目×30%+科目(学科笔试成绩+案例分析(病案分析成绩))×70%
(二)考试内容
1、公共基础科目笔试:笔试内容见《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75 号)。卷面满分100分。
2、科目笔试分:学科知识和病案分析两科。其中:学科知识的考试内容为招考岗位所涉及的学科知识;病案分析则通过笔试方式考核考生的相关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卷面满分100分。
3、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三)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以岗位计算,实际缴费成功人数与拟考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方能开考(特殊岗位,经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放宽到2: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调整或者取消该岗位考调(聘)名额,调整后的名额可用于其它考聘岗位。调整或取消的情况,将于笔试前在西昌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后涉及考生所缴纳的考务费用,在西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退费。
(四)2018年3月20日下午2:30——4:30凭缴费收据和在市卫计局(马水河街105号)发放《准考证》。
(五)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8年3月30日(暂定)。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相关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笔试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的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按科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科目成绩再次并列,则按病案分析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如出现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进入拟聘用人员名单的考生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该岗位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实际参加该岗位笔试的考生该岗位总成绩平均分的70%)。
考生的总成绩、岗位排名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7日内在西昌人事考试网等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
(一)体检时间。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复检。号码查询验证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7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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