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清账期”内不要使用要注销的卡。一般银行在帮你销卡的时候,大概需要45天的“清账期”,在保证销卡的卡片没有任何延迟交易后才能安排注销。等待“清账期”过后,为了确保销卡完成,建议拨打银行的客服电话或者到银行网点进行确认。
3、两年内有过逾期记录的卡不宜注销。的逾期记录一般会在征信报告中保存2年,即使已经还清欠款了,注销卡片后的记录一样也会保留,只能保证正常的使用直至记录消除为止。否则会影响你以后的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办理。
4、未激活的需要注销吗?一般来说,未激活的普通是不产生年费的,但是一些特殊的卡片就难说了,所以为了保险起见,未激活的,不使用的话还是及时注销比较好。
5、刷够免年费的金额和次数再销卡。如果你的是需要刷够次数或者金额才能免除年费的话,建议满足条件之后再销卡,否则相当于没有缴纳年费,会作逾期处理。

6、销卡完成记得“毁卡”。确保你已经在银行销卡完成之后,你手中持有的卡片要立即剪断卡片的磁条,不要乱扔乱放,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北京市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委员会主任芦云以及北京志霖事务所赵占领共同来就相关问题作出分析解读。
经济之声:芦女士有没有收到过银行“不请自来”的?是怎么处理的?
芦云:“我自己没有遇到过,但是身边的朋友有遇到过,也向我们提出过咨询。对于这种‘不请自来’的,我个人认为,的办理属于消费者选择权的范畴,有些银行没有经过当事人的申请就直接寄来了卡,卡一旦寄来可能就会产生一些费用,包括年费、快递费以及卡费等,如果这些费用不及时缴纳会影响到消费者个人征信。基于此,如果消费者收到‘不请自来’的,还是应当及时与发卡机构进行联系,根据需求去做一个判断。”
经济之声:即便不开卡或者不激活,对持卡人在个人征信上也会产生影响,因为这些数据会被记录在个人征信系统里,或许还会影响将来申请贷款。如果因此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银行是否应该对此负责?
芦云:“首先,银行应该尽到告知义务,保障用户的知情权。逾期短信换言之,当用户办了这张卡之后,银行不仅需要告知用户所享有的权益,同时还要告知用户可能承担的风险和法律后果。其次,征信涉及个人生活工作中的方方面面,一旦逾期,即便逾期1元、还款晚了2小时,征信系统都会记录。按照《消法》规定,银行必须按照显著方式向消费者说明和告知,并且要进行必要的提示,如果仅仅是发一条短信或者在大厅贴一些告示,并没有尽到告知义务。”
经济之声:一些消费者在使用时,即使不激活、不开卡也会产生费用,有的是快递费,有的是卡面费,有的是年费。逾期短信面对这样的情况,实际上有相关法律法规比如中国银监会明文规定,未经持卡人激活不得扣收任何费用。但是该条例同时还规定,特殊情况下,持卡人以书面、客户服务电话录音、电子签名及持卡人和发卡银行双方都认可的方式,单独授权扣收的费用以及换卡时已经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除外。这条规定到底有何深意?消费者在签订办理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才能够避免权益受损?
赵占领:“银监会的规定很清楚,持卡人如果不激活不能收取年费,所以。消费者在办理支出或者在使用过程中需要了解清楚各方面情况,才能避免自己的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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