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后的中心城区用地规划图
2、绿地修改
在公园绿地的空间布局方面,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布局要求,以及《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构建“5分钟便民生活圈”的布局要求,以居民慢行为空间衡量尺度来引导空间布局优化,满足居民亲近绿地的需求,方便居民使用。在公园绿地的规模分布方面,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规划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应小于8.0m2/人”的要求,匹配规划人口的空间规模分布,按照需求增加绿地规模,满足每位城市居民的使用需求,提升城市绿地系统的使用效率。
本次修改方案,共计调增公园绿地161.4公顷,调减绿地与广场用地110.4公顷。其中调增绿地在中心城区各个区域均有分布,主要集中在城区北片、新世纪大道沿线、主城西南、东南片区,梅李镇区,碧溪东部等公园绿地覆盖较差区域,调增的主要原因是提升规划公园绿地对居住用地的空间覆盖率;调减用地主要分布在主城区西北片区和城南片区,调减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历史文化保护、拆迁困难等原因导致的规划绿地实施困难。
修改后,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1715.9公顷,人均绿地与广场用地10.9平方米,其中公园绿地1446.3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2平方米。

修改后中心城区绿地布局规划图
3、教育设施修改
在空间方面,按照《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城镇完全小学的服务半径宜为500m,城镇初级中学的服务半径宜为1000m”的要求,以慢行尺度优化中小学的空间布局方案,方便居民使用;在规模方面,根据人口分布确定分片区人口规模,按照《关于加强苏州市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中小学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意见》(苏府[2007]152号)的配置标准计算出标准配套规模确定分片区学校规模,以规模引导用地供给,满足使用需求。
修改后,规划保留现行总规初中用地8处,用地面积36.59公顷;规划新增初中用地19处,其中现状已建初中纳入9处,用地面积60.51公顷,规划新建初中10处(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5处),用地面积67.82公顷;规划初中用地面积合计164.92公顷。规划保留现行总规小学用地7处,用地面积24.35公顷;规划小学用地50处,其中现状已建小学纳入22处(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1处),用地面积93.21公顷,规划新建小学28处(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4处),用地面积111.62公顷;规划小学用地面积合计229.18公顷。

修改后中心城区中学布局规划图

修改后中心城区小学布局规划图
4、修改
结合交通需求分析和道路甸路等18条道路。

修改后中心城区规划图
5、公用设施修改
规划市政公用设施的调整以现行总规为基础,结合设施现状、最新用地布局及近远期需求,充分整合相关规划,进行局部优化。与相关部门充分对接,明确需新建或改(扩)建的重大设施,反馈到用地方案中,保障工程可落地、有建设空间。
供水设施方面,保留已建第二水厂、滨江水厂、第三水厂,新建第四水厂;保留藕渠给水增压泵站,扩建明日星城给水增压泵站。污水设施方面,保留凯发新泉水务污水厂、梅李污水厂;迁址新建城北污水厂,原厂改造为污水提升泵站;新建城东污水厂、碧溪污水厂;城南污水厂并入城东污水厂,原厂改造为污水提升泵站;扩建滨江污水处理厂、滨江第二污水厂。电力设施方面,保留常熟电厂,新建220千伏海星变电所、梦兰变电所、书台变电所、聚沙变电所、新港变电所,扩建220千伏金桥变电所。燃气设施方面,保留新港门站、常熟昆仑门站;保留沿江、梅李高中压调压站。供热设施方面,主城区保留苏源热电厂,新建高新技术产业园热电厂、东南开发区热电厂;港区拆除金陵梅李热电厂,新建梅李热电厂;保留长春石化热电站、理文热电站、芬欧热电站;常熟电厂提升热电联产规模,提高供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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