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4月21日,《中国法律日报》收录了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客座教授普雷斯顿·托伯特(Preston Torbert)对“起草双语合同: 歧义问题”课程的描述. 全文如下:
“不时学习,更不用说了”
“中国法学院的学生还可以修改由美国最佳起草的英文合同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可以追溯到很多年前的故事.
1974年6月,我从哈佛大学法学院毕业后的一个星期,母亲给了我一份新的房屋租赁合同草稿,并征求我的意见. 仔细阅读后,我只能提出一个小小的修正案,根据价格上涨来增加租金,而我不再提供任何法律建议. 经过三年的法律教育,这真让我感到尴尬和震惊. 尽管我上过许多合同法方面的优秀课程,但在课堂上对理论和实践的讨论还不够. 因此,我决心帮助将来的法学院学生成为真正能够应对实际法律斗争的人.
自2012年以来国际法哪本双语教材好,我受邀在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任教. 基于数十年为美国客户起草和谈判中英双语合资合同的经验,我开设了“草拟双语合同: 歧义问题”课程. 在1980年代,我在芝加哥的贝克·麦坚时事务所(Baker McKenzie Office)成立了由大约10名法律人士组成的中国企业集团. 与中国同事合作多年,我学到了很多有关法律英语歧义分析的知识,并且围绕该主题撰写了四本书. 因此,我在深圳开设的课程也将重点放在合同歧义问题上,因为合同纠纷的主要原因是歧义,在国际贸易和投资中,尤其是涉及双语合同时,歧义更容易发生. 尽管歧义无处不在,但它常常被忽略. 只有在合同期间发生意外事件时,各方才返回认真研究合同语言以确认其权利,这时歧义常常会引起问题. 双方经常用am昧的语言向自己解释,这引起了争执. 在深圳的课堂上,我教我的学生如何找出合同的歧义,如何分析歧义,以及如何降低歧义所引起的风险,以保护客户的利益. 我的学生已经学会了三个重要的法律实践技能,即: (1)在审查合同时必须注意细节; (2)记住歧义清单; (3)制定减少歧义的有效方法.

在我的课堂上,测试是要求学生查看真实的英语合同并提供法律建议. 学生将使用他们所学到的知识和核对清单来找出减少歧义的方法. 我选择的合同包括一些中国主要公司和一些美国上市公司的“实质性”(即重要)商业合同(SEC拥有这些合同的,并且当事各方删除了机密信息供公众查阅). 在过去的几年中,我为合同选择的各方包括华为,阿里巴巴,腾讯,谷歌,微软,摩托罗拉国际法哪本双语教材好,雅虎和高盛.
我在试卷中问学生: “假设您是一家公司的法律顾问,现在总法律顾问希望您查看该协议. 该协议将来会在类似交易中使用. 请查看是否“学生将花三个小时检查合同中的歧义,进行法律审查,并提出改进措施以保护公司的利益.
在对考试卷进行评分并与国际法学院的Dean Phil McNog讨论之后,我将花两周的时间挑选出学生撰写的最佳法律意见,并将其汇编成20页到30页的报告. 然后,我将摘要报告与学校职业发展中心的张晨丽主任一起发送给合同双方的总顾问.

我在总结报告中指出: “该报告并不代表我本人或工作了数十年的贝克·麦坚时事务所的正式法律意见. 这只是法学院学生的意见,他们尚未执业. 因为学生对公司的业务缺乏了解,所以他们仅以在课堂上学到的知识为起点来发现和修改歧义. 但是,他们免费提供的意见可能对所涉公司有利. 对真实的商业合同(例如高盛或华为的合同)有意见,在过去的三年中,张礼力董事和我收到了公司法律部门的许多积极反馈,例如:
“我们感谢您和您的学生与我们分享您的见解. (法律顾问)将您的(报告)发送给我们的团队,因为您选择(考试合同)是由于我们负责的项目. 很新鲜的眼光来回顾我们的工作,这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启发. 很显然,您和您的学生已经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阅读并考虑班上的选择(考试合同). 谢谢您和我们分享您的宝贵意见我们会记住的. ”
“陶波教授,谢谢您的(总结报告),它为我们起草和审查合同提供了宝贵的建议. 我将在内部分发,如果有任何疑问,我将向您咨询. ” / p>

“我阅读了摘要报告,并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为负责并购的法律顾问,我每天处理并购和商业合同……我从您的报告中受益匪浅. 这将来会对我的日常工作有所帮助. “
所有实质性合同,即使是最好的,也是模棱两可的,因为模棱两可就像是计算机软件程序中的错误,这是产品不可避免的特征. 只要起草者能够发现并消除歧义,或者程序员能够发现并消除错误,合同或软件程序就会变得更加完美. 在很多情况下,公司的法律顾问太忙了,或者没有逐字审查合同,也没有请外部进行同行审查,导致这些大公司的合同也存在缺陷. 我学生的法律意见就像善意的计算机黑客向程序员报告软件中的细微错误或白帽黑客向众包报告一样.
歧义是造成合同纠纷的最大原因,但是歧义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歧义越少,合同就越好. 根据我们的积极反馈,上述行业领导者的大型公司法律部门表明,中国法学院的学生也可以通过适当的培训获得与我在芝加哥麦肯锡贝克中国业务集团工作的同事. 独特的实践技能.
因此,本文开头的问题的答案是: “是”. 通过学习和运用这些知识和技能,中国法学院的学生甚至可以改善和帮助最高级的事务所和公司法律顾问的工作. “学习的时候就学,没关系. ”我也认为这对我从事中美合作法教育是一个巨大的成就.
关于作者: Preston M. Torbert先生是美国中国法律领域的著名法律专家. 他曾是美国最大的事务所之一的贝克·麦坚时事务所的合伙人. 他是芝加哥大学哈佛法学和中国历史博的候选人. 他长期致力于中美贸易和投资领域的研究和实践,尤其是双语法律文件. 陶波先生早在1975年就首次访华. 在1980年代,他在芝加哥贝克·麦坚时事务所(Baker McKenzie Office)成立了中国法律团队. 他是中国人中唯一的“外国人”,有十多名中国人. 1981年,他帮助贝克·麦坚时(Baker McKenzie)建立了北京办事处. 陶波先生还是芝加哥大学的法学教授,自2012年起应邀在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任教. 他的“起草双语合同: 歧义”课程是最受欢迎的选修课程之一在国际法学院. 陶波先生流利的中文等8种语言,在中国出版了4部法律著作,其中包括《法律英语: 中英双语法律文书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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