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银行6月3日讯,最近有报道指出,北银消费金融公司疑陷“拉人头”骗贷。他们与一些中介公司合作拓展客户,部分合作公司借此从北银消费违规套取资金,贷款客户并非实际资金使用人,资金用途和去向不透明。
眼下,很已经向起诉,且拒绝向北银消费还款,客户和北银消费的冲突也在不断升级。客户认为,北银消费在其中应该承担责任,因为,贷款审批存在问题,给合作渠道方提供了便利。业内人士认为,在控制风险上,贷款首先要杜绝的就是商业欺诈。这种“拉人头”的方式绕过了分散和金额上的控制,让消费金融公司的贷款形同虚设,也埋下了隐患。
据悉,北银消费成立于2010年3月1日,是经中国银监会首批获准筹建、由北京银行发起设立的国内首家消费金融公司。记者采访北京银行相关人士,该人士表示北银消费是独立法人,这事和北京银行没关系。
消费金融公司具有无担保、无抵押、小额、面向中低收入客户的业务特点,使其在建立之初,风险管控问题就备受业界关注。根据艾瑞咨询公布的首份消费金融报告数据,预计到2017年,消费金融整体市场将突破千亿元,三年复合增长率高达94%。
分析认为,消费金融公司发展中也面临着挑战,外部配套基础设施不健全、线上业务风险控制实践尚不成熟、消费者权益保障有待加强。近年来,相关政策措施陆续出台,在促进消费金融公司发展方面正逐渐发挥积极的影响。消费金融公司要在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前提下逐步升级业务,实现集约化、精细化经营,确保质量与数量并进,全面增强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
据媒体报道,北银消费为了扩展客户,将一些担保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作为业务的合作渠道,但是在风险控制上却被钻了空子。这些公司在贷款时,通过挪借抵押物和“拉人头”向北银消费申请了顶额20万元的贷款,然后在贷款批下来之后再将抵押物解压,无形中扩大了北银消费和“人头”的风险。与北银消费合作的担保公司或资管公司中,一些已经倒闭破产,而一些规模较大的合作方则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维系。
山东菏泽的一位张姓女士表示:“一家担保公司号称推出了一款零首付买房的贷款产品,将一些不明的人拉到担保公司填资料和录视频,最后却以贷款没有批下来为由打发客户,但是背后却是用这些客户的资料去北银消费骗贷款。”
按照张女士的说法,她此前对在北银消费贷款毫不知情。在一次征信查询中,她发钱的双重攻势下,也有相当大一部分人被利用。更有意思的是,部分“人头”的贷款到期之后,未经贷款方同意,该笔贷款就被办理了展期,甚至没有通知贷款者本人。
据了解,被中介公司通过“拉人头”方式向北银消费贷款客户已经高达约200人,大多数“人头”的信用记录已经多次逾期,很已经向起诉,且拒绝向北银消费还款,客户和北银消费的冲突也在不断升级。
一家股份行人士称,消费金融公司与商业银行功能相似,但是定位不同。消费金融公司的客户要更下沉一些,贷款金额通过分散和设定20万元的上限来控制风险。但是,这种“拉人头”的方式绕过了分散和金额上的控制,让消费金融公司的贷款形同虚设,也埋下了隐患。
记者了解到,消费金融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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