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化司法公开,以公开促。认真贯彻最高部署,开展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提出司法公开走在全国前列的工作目标。一是建设裁判文书网上公台。除涉及国家秘密
本公司为客户提供了数字法庭、电子档案、执行公开、领导辅助决策、公众信息服务等周边应用,覆盖审判业务、综合行政、后勤保障、队伍建设等各个业务环节。
出台《关于开展审判规范化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按照文件制定、制度落实、总结提升的要求,对司法服务、立案标准、审判流程运行、庭审质量、裁判文书、司法公开、民意沟通、审判绩效考评等十二项规范化文件的制定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限,力争在全院制定、实施一整套涵盖审判制度规范、审判流程管理、审判公开模式、审判运行机制、审判质量标准、审判业绩考核的规范化体系,打造“标准化”。
衡东紧紧围绕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体制,以信息化为依托,全面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将司法晒在阳光下,让公众了解司法、走近司法、信任司法,让司法公开成为工作的新常态。
着力加大程序公开和实体公开力度,提高立案、庭审、执行、听证等各个环节的透明度,全面落实证据公开、裁判结果和依据公开等制度,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信息公开,规范庭审活动和司法行为。
(二)以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新民事诉讼法为重点,确保法律得到正确实施。2015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全市以两部新法的贯彻实施为重点,开展全员培训,调研解决法律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确保正确适用法律,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权威。一是转变司法。牢固树立保障,疑罪从无,裁判,强化司法机关之间的监督制约,发挥的作用,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全年对18件刑事的非法予以排除,对7名公诉被告人宣告无罪,报最高复核的死刑没有出现因事据问题不予核准的情况。牢固树立程序、庭审中心,切实做到在法庭审理中展示、事实在法庭审理中认定、在法庭审理中辨明,证人、鉴定人出庭人次增加了41.7%,二审开庭率提高了8.6个百分点,庭审质量进一步提高。二是统一司法尺度。在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中,市高级调研解决了42个法律适用疑难问题,制定了《办理刑事排除非法的指导意见》、《适用简易程序的工作意见》等配套文件12件。在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中,针对小额诉讼程序、第三人撤销之诉等新制度,在联动调研、积累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分别提出了法律适用的指导意见。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市高级对历年制定的80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判委员会研究,确定有效文件239件,部分有效26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和明晰了审判工作标准。同时,建立了公报制度,市高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统一由《市高级公报》定期向社会发布,实现了制度规范的公开。四是加强和规范审级监督。市高级和各中级通过二审、再审程序,监督纠错,保障执法统一,全年审结二审36853件,改判1399件,发回重审995件,审结再审622件,改判99件,发回重审198件。
(三)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围绕立案难、执行难,广泛征求代表、政协委员、、诉讼当事人的意见,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一是着力化解立案难问题。制定《关于落实司法为民规范立案工作的若干意见》,统一立案审查尺度,修订完善立案,明确了起诉材料提交标准,明确了9类常见需提交的材料,要求做到不因追求结案率年底立案,同时探索开展网上预约立案、网上送达,减少了当事人往返的次数,加强了对当事人诉权的保障。二是着力化解执行难问题。在建立执行信息查询中心的基础上,与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建查、冻一体化办公系统,实现账户查询、冻结一次完成,有效防范资产转移,提高了执行效率。成立执行指挥中心,整合全市执行力量,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控制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上传全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供社会查询,全年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205条。全市全年执结95076件,执结标的额240.2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86.9%,同比提高了7.9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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