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尚志
马尚志,文登市铺集镇院东村人。1928年2月出生。1943年1月参加工作,在胶东东海行政专署印刷所工作。1944年加入中国党,同年7月入伍,在东海军分区独立团当战士,跟随部队在文登、荣成、、牟海、海阳、莱阳一带抗日,阻击日军的扫荡。1945年8月,参加了解放烟台的战斗。后随部队进驻辽宁省庄河,转战海城、辽阳、鞍山一带作战,参加了三保本溪战役及辽南地区作战。1947年,又参加了四平攻击战。锦州战役胜利结束后,马尚志被调到四野保卫队任分队长,担负了华北战区司令员聂荣臻、四野政委罗荣桓等首长同北平傅作义的代表谈判会场保卫任务。1949年北平和平解放时,担负了入城仪式、主席和在西郊机场阅兵式的保卫任务。
1949年4月,马尚志被调到机关警卫科毛主席警卫班任警卫员。1953年,任警卫处警卫科科员。1954年,任总司令卫士长。1958年,被选送到学院文化班学习。1960年毕业后,在中办警卫局警卫处工作,先后任警卫科副科长、科长。1964年,任警卫处副处长。1964年秋,马尚志任办公室党支部书记,主管安全警卫、服务工作,出色地完成了警卫工作任务。1967年1月,马尚志遭受,在警卫局学习班学习半年,在警卫团农场和江西中办“五七”学校劳动9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彻底。1976年1月起,先后任北京市铝制品厂革委会副主任、铝制品总厂副主任。1978年1月,任国务院工商管理总局行政处处长。1978年12月,任总参警卫局副局长,负责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马尚志1988年被授予少将军衔。1989年,任副军职警卫秘书。1991年离职休养。曾荣获独立功勋章荣誉章和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纪念章。
毕自峰
毕自峰,文登市候家镇山前村人。1930年11月出生。1944年10月入伍。1946年8月加入中国党。参军后先后在区中队和文登县独立营五连当战士。后所在部队开赴东北战场,被编入东北联军十一师二团,毕自峰在二营连任战士,先后参加沙岑子、首山堡、望宝寨防御战斗。1946年3月,调到连部当文书,先后参加了鞍海战役的七岑子战斗和鞍山以北阻击辽阳增援之敌战斗,赛马集歼击战、新开岭战斗和掩护兄弟部队向集安转移的战斗。1948年1月,调至营部任书记,参加了攻打辽阳、鞍山的战斗。9月,参加辽沈战役。进关后,东北人民编为第四野战军,毕自峰所在部队被改编为第四十一军一二二师三六五团,参加平津战役。北平和平解放后,第四十一军担任北平警卫任务。1949年9月,毕自峰随部队南下,参加了衡宝战役。随后参加了广西战役解放桂林的战斗。之后部队沿阳朔、蒙山一路追击败逃之敌,开进玉林后转入清剿北流、容县一带山区溃散的小股敌人。1950年1月,毕自峰被任命为副指导员,随部队从广西调往广东剿匪。7月,调任三六五团处技术书记。9月,调任军侦察科见习参谋。1951年8月,任参谋。1955年10月,任一二一师侦察科长。同月被授予大尉军衔。1958年11月,被选送到南京军事学院情报系学习,毕业后,分配到司令部二部三科任参谋。1964年5月至1985年9月,先后担任司令部二部副科长、科长、副部长、部长。1985年9月,任副参谋长,分管作战。1988年9月被授予少将军衔。1991年6月离休。曾荣获独立功勋荣誉章。
徐新江
徐新江,文登市泽头镇岭前村人。中员。1932年8月出生。1948年8月入伍,历任军事学院学员、干事,军事建筑部工程处、计划处参谋。1955年8月入大连俄语专科学校学习。1958年8月,任工程兵建筑部勘察计划处参谋。1962年9月于北京市业余建筑设计学院工业与民用建筑本科毕业后,任工程兵作战处参谋。1963年3月,任总参作战部综合处参谋、处长。1986年11月,任徐州工程兵指挥学院副院长。1988年5月,授少将军衔。1992年1月离休。徐新江提出并负责《对未来反侵略战争作战物资消耗储备标准》的重大课题研究,取得了重要成果。得到时任总参谋长的杨得志和后勤部长洪学智的很高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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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们下场一定会很悲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