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宗发〔2017〕44号
国家,地方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内的单位分别计划:
现在已向您发出“全面促进政府事务公开的实施措施”. 请按照实际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4月27日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措施
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事务的意见》和《办公厅意见实施细则》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发〔2016〕80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水总发〔2016〕50号) ,并结合的实际工作,制定了该实施方法.
I. 公开政府事务的一般要求
(1)指导思想. 推进行政管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开政府决策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坚持公开为例外,不公开为例外,全面促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成果的(以下统称为“五个开放”),加强政策解释,回应社会关注,促进开放平台的建设,保护公众的利益. 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了的信誉和执行力,提高了的治理能力.

(2)基本原理. 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关注,我们将通过开放促进实施,通过开放进行宣传,通过开放促进公共服务. 政务公开的内容,内容,标准,方法,程序,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职权清单. 坚持改革创新,注重精细化和可操作性,努力取得开放有效的成果,使群众能够看到,理解和监督. 以社会和媒体为载体的需求为导向,我们大力推广“互联网+政府服务”,以扩大公众参与,促进税收制度中政府事务的开放性.
(3)主要任务. 落实“五项披露”的有关要求,除保持保密,促进税务机关自身公开建设,加强政务公开管理,规范税收政策解释,积极回应社会关注,推动税收征管工作的开展. 政务公开平台,扩大公众参与,加强政务公开组织和保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4)工作目标. 到2020年,政府在的公共事务工作将达到一个新水平. 公开内容涵盖了税收行政权力运作的,税收征收与管理的以及税务机关自身的全面建设. 公开政府事务的制度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得到显着改善,以更加公开和透明的方式赢得了公众的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第二,增加税收征管权的披露
(1)促进权力和责任清单的披露. 贯彻国务院试点决策和部署权限职责表,抓紧梳理,清理规范,审查和确认国家税务总局的权限职责表,形成基本的权限权限表,编制权力和责任事项流程图,明确各环节的承担情况. 机构,处理要求,处理时间表等,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建立权利和责任清单的动态管理机制. 权利和责任清单或权力运作流程图将在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并发布给公众. (由政策法规部领导)
(2)促进税务行政许可的披露. 税务管理许可目录和指南已完全公开. 将列出税务行政许可的项目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3.0,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所有需要提交的材料,示范申请文本和服务指南. 公开了税务网站,并及时进行了动态调整. 促进税务行政许可受理和处理事项的披露,提高税务行政许可的透明度. 公布行政许可决定. 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等未披露的事项外,税务行政许可决定函号,项目名称,允许的内容以及行政相对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许可部门和其他信息应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 (由政策法规部领导,并与有关部门和局一起实施)
(3)促进税务决策信息的公开. 对于与纳税人的切身利益有关的决定,税制改革和需要广泛公众意识的主要措施,除了要保密外,还必须确定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 . 程序之后. 在作出决定之前,应向社会公布决定草案和决定依据,应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宣布意见的收集和采纳. 作出决定后,及时全面地披露约定事项和有关文件. (由办公室领导,并与各部门和局共同实施)
第三,公开征税政策
(1)促进政策法规的公开. 积极披露履行职责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管文件,加强国家税收法律的建设,并及时更新和维护. 全面公开宣传税收政策和措施,促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特别是新出台的减税和减税措施,以及促进企业家精神和创新,保护和改善民生的税收优惠措施推动等工作,及时发布国际税收条约,如多边税收条约,避免双重征税协议和税收信息交换协议. 做好发布税案审批文件的工作. 税务的批准应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由批准机关的总办公室(办公室)在政府公报,税务机关的公报,管辖范围内发行的报纸或报纸内进行. 在政府一级的政府网站和此税务机关的网站上发布. (由总务厅政策法规司领导,并与有关部门,局配合实施)

(2)促进政策实施. 主动披露主要政策的执行情况,着重披露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等,明确实施措施,实施步骤,职责分工和监督方式,并及时公布结果和后续措施确保执行的方式. 做好监督发现问题,纠正和执行情况,公示不作为,行动迟缓和无序行为的责任制,加强执行. 建立健全主要税收政策的跟踪反馈系统,重点利用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和社会民意调查,科学评估政策实施情况,全面评估政策实施效果. (由办公室领导,并与各部门和局共同实施)
(3)促进政策的公开. 加强税收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形成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配方制作机构将及时发布清理结果,以方便公众检查和获取. 在税务网站和其他平台上及时标记文件和条款的及时性. 国家税务总局对税收政策的有效性进行抽查. (由总务厅政策法规司领导,并与各部门局共同实施)
第四,完善税收征管和税收执法的公共内容
(1)宣传促进税收征管改革的措施. 深入实施《深化国税地税征收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加大有关措施的披露力度,改变税收征管方式,加强事后事后管理;及时发布国家和地方税收联合管理,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大企业税收管理等,对于自然人税收管理制度等问题,将在税收网站上提前向社会公布重大修改并实施各项改革措施将及时公布. (由税务管理和科学技术发展部牵头,并与所得税,财产和行为税,大型企业税收管理等部门共同实施)
(2)促进税收数据信息的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参与建设统一的政府数据开放平台. 省级以上制定公开的税收数据目录,优先安排民生安全,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领域的税收数据有序开放,鼓励公众,企业和社会事业发展. . 加大税收征管事项的披露力度,积极披露纳税人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名单及相关信息,省以下税务机关及时发布欠款公告,异常户口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告(公告)公告,税务登记证失效公告,期限申报公告,纳税期限公告,委托代收公告等. (由收入计划和会计部,税务和技术开发部以及税务服务部牵头,并与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实施)
(3)促进税收执法信息的公开. 推进行政执法公告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税收执法相关信息. 税务官员必须在执法过程中积极地表明自己的身份并接受社会监督. 加大税收执法信息的公开程度,例如执法依据,程序和结果. 促进发布与税务审计有关的随机检查,并向社会发布诸如税务审计的随机检查的基础,主题,内容和方法之类的事项清单. 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做好重大违法信息的发布. 作出税务处理和决定的税务机关,应当在复审期限届满或复审效力最终确定之后的十日内,在省级税务机关的门户网站上完成公告. 适合. (由政策法规部和审核局领导实施)
第五,规范税收服务的公开范围
(1)促进披露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 积极宣传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着眼于纳税人申请减免税,延期纳税申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举报和取得赔偿等权利,使纳税人能够充分,全面地履行纳税义务. 准确了解他们的法定权利和义务. 公开了税收执法过程中的回避和听证等程序,以保护纳税人在接受税收执法过程中的法定权利. (由税务服务部牵头并与有关部门和局一起实施)
(2)促进主要服务措施的披露. 我们将增加公共税收服务措施的便利性,例如公共优先查询的责任制,限时结算,税收保留,延误服务和24小时自助税. 广泛宣传和深入解读主要服务措施,例如“民税春风的便利”,纳税服务规范,国家税收和地方税收合作工作规范以及出口退税工作规范. (由税务服务部牵头并与有关部门和局一起实施)

(3)促进税收服务的公开. 全面宣传税收服务事项,编制和发布税收指导意见,简化和优化税收程序,对税收事项实行一次性的“二维码”通知,以方便纳税人办理税收有关事项. 根据税务服务规范,及时更新税务管理指南,税务表格和税务网站上的软件下载的信息内容. 及时发布税收管理日历,税收管理图和服务通知,为纳税人积极提供税收管理便利. 扩展与税收相关的查询功能,并向公众提供与税收相关的信息查询服务,例如信息和公司税收抵免等级. (由税务服务部领导)
第六,促进税务机关自身的开放建设
(1)促进机构职能信息的公开. 主动披露当前级别的信息,例如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和. 加强领导信息的公开,及时发布领导照片,资料,履历表和负责任务等信息,并公开内部组织负责人的姓名. 加大人事管理信息的披露力度,在国家网站上发布国家税务机关中层以上高层领导干部,直属单位和员职务的信息. 下一级国家税务机关的团队. 公开外部联系人的电话号码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3.0,并及时披露电话信息,例如税务咨询和投诉,税收违规报告,税务官员的纪律报告以及政府信息披露. (由人事部和办公室领导,并与有关部门和局一起实施)
(2)促进金融资本信息的披露. 国家税务总局应及时披露批准的预算,决算和有关国家税收制度的文字说明,包括收支预算和收支决算. 部门的所有预算和最终支出均按规定披露给职能分类科,并披露给经济分类科. “三公”资金的预算和决算应当公开. 公众决算中应注明出国(境界)经商团体的数量和数量,公务车购买的数量和购买,国内企业收到的批量数量以及“三项公共”资金的增加和其他信息. (由财务管理部领导)
(3)促进其他政府信息的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的年度报告将在每年的3月31日之前在税务网站上发布. 定期发布税收统计数据,以供公众检查. 做好税收相关安全管理信息的公开,建立预警信息和应急响应信息的发布机制.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公开政府采购制度,采购文件,中标或交易结果以及采购合同. (由办公室和采购中心领导实施)
第七,加强政务公开的管理
(1)公共文档管理. 在起草正式文件时,各级税务机关应明确定义主动披露,基于申请的披露和不公开的属性,并将其与正式文件一起提交以供批准. 如果他们不想透露,请根据法律法规解释原因. 未公开的政策文件,应当报送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查后,再报批. 办公厅在审查文件时会加强对正式文件公共性的审查,如果没有明确的公共属性,或者未解释不公开的原因,办公室(房间)将处理拒绝. (由办公室领导,并与各部门和局共同实施)
(II)会议的公共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级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公众代表,专家,媒体,利益相关者等参加2017年底有关会议的制度,并颁布管理措施,提高决策的透明度. 提交会议讨论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应在决策前广泛听取舆论意见,并一并提交讨论. 对于涉及重大决策事项的会议事项,在制定会议计划时,应当与会议计划一并提交有关是否邀请有关各方参加会议,是否予以公开以及披露方式的意见;如果以前曾征询公众意见,则应附上意见并说明采用情况. (由办公室领导,并与各部门和局共同实施)
(3)积极公开目录管理. 全面梳理“五开”的内容,主体,期限和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修订了在2017年底之前公开基本目录的倡议. 在2018年底之前,各级税务机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目录制度完成了该级别的主动公开. . 修订目录系统并动态更新目录系统,以不断提高主动披露的标准化程度和标准化程度. (由各个部门和局实施,并由办公厅发布)

(4)公开,动态地管理政府事务.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和公众的关注,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年度工作重点,掌握了公开工作的力度和步伐,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完善了公开内容.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对本单位未披露的信息进行全面的自我检查,并根据申请进行更集中的信息检查. 如果发现未公开信息应当公开,则可以将其转变为主动公开. 自我检查和整顿应及时报告上级.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定期抽查,及时纠正和纠正应当向社会公开的问题. (由办公室领导,由部门和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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