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5日,IT Home News消息,据北京海淀区人民官方网站报道,海淀最近审理了一起涉及原告优酷信息技术(北京)与被告百度之间不正当竞争纠纷的. (中国)责令百度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和合理费用9.5万元.



优酷声称,为了推广“优酷视频”移动应用程序软件(以下简称优酷视频应用程序),它限制了优酷视频在移动浏览器上的播放时间,并且优酷视频应用必须下载以观看完整视频;当您通过优酷视频应用观看免费视频时,您需要观看视频预片才能看到完整的视频内容. 优酷网发现,当用户使用百度中国开发的移动应用软件“ Kangaroo Remote”访问优酷网时,他们可以在有限的时间内投射屏幕以观看优酷网的全部视频内容,而无需下载优酷视频. 应用程序,则您无需观看前贴片广告(以下称为“起诉的行为”). 它认为,被辩护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和第12条第(2)款第(4)项的规定,获得了非法收益,并给优酷造成了经济损失,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因此,要求赔偿百度中国公司和其他公司经济损失490.50万元和合理费用9.5万元.
百度中国辩称,所谓的行为并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袋鼠远程应用程序删除视频补丁广告是一种行业惯例,并建议优酷对视频观看时长设置限制,并要求观看完整视频. 必须强制或伪装其客户端软件的功能设计,以剥夺用户的选择自由,并且其业务模型不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否则,如果无法阻止视频广告优酷屏蔽百度,则意味着网络用户在观看免费视频时有义务观看广告,这实际上是对网络用户选择的一种干预. 尽管商业模式带来的利益可以视为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合法利益,但它本身并不是合法权利. 要获得民事补救,遭受损害的当事方必须证明竞争对手的行为不当.
认为,首先,虽然特定的商业模式不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直接保护,但前提是经营者在其商业活动中未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根据该法律,无论采用哪种商业模式,都应保护其合法利益. 在这种情况下,没有证据表明优酷公司设置的限制超出了在免费视频之前播放广告,只能通过移动浏览器观看10分钟以及下载优酷视频应用程序以观看完整视频的限制. 合法业务和独立决策. 或不当,不合理地限制甚至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反,优酷公司从其自雇模式中获利. 在满足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和丰富视频内容服务的同时,还为消费者提供了不同的选择,使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优酷屏蔽百度,喜好等进行选择. 免费观看电影和电视节目观看广告后,或在付费后免除广告直接播放视频内容的费用. 此外,如果消费者不愿接受优酷提供的服务内容或型号,他们还可以选择市场上其他相关运营商的服务. 因此,优酷公司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公平经营和合法竞争获得的利益应受法律保护.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互联网特别条例”规定,运营商不得使用技术手段影响用户的选择或以其他方式阻碍或破坏其他运营商的法律. . 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的行为. 这种情况下的证据表明,优酷为观看广告设置的条件和时限是优酷提供的视频播放服务不可或缺的. 正常情况下,优酷整体上也向用户提供服务,用户根据需要做出相应选择,从而获得进一步的服务. 而且,当用户通过iOS的袋鼠远程控制应用程序获得优酷的视频播放服务时,他们不再需要接受优酷设置的服务先决条件并做出相应的选择. 从形式上来说,这无疑会阻碍和破坏优酷提供的网络服务的正常运行. 从实质的角度来看,优酷在提供免费视频,推广优酷视频应用程序以及增加付费用户数量的同时也将无法实现广告业务. 它将从根本上损害优酷本应获得的运营收益. 尽管被指控的行为形式为插入链接,强迫目标跳转以及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等,如“ Internet文章”的第1和第2款中所述,但行为是不同的,这不是第三项所规定的恶意不兼容行为,而是与上述三个“互联网特殊规则”明确规定的行为相同. 使用技术手段阻碍或破坏其他运营商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正常运行是基于非法损害他人合法经营,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 ,这是“互联网特别法规”第4条第2款规定的其他障碍和干扰. 作者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的合法运营.
基于以上分析,做出了上述判决. 百度中国已经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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